第691章 陕西淫魔王军林(一)(2/2)
结果不用想,肯定是没戏,马小玲态度坚决的拒绝了他:“你就是一个无耻的小人,我以前跟你在一起,是我自己瞎了眼,我最后再告诉你一遍,咱俩绝对不可能了!”
马小玲说完便绝尘离去,这边的王军林犹如五雷轰顶,兽性马上爆发了出来。
王军林一跃而起,直接把马小玲扑倒在地,双手狠狠掐住了她的脖子,很快就把人给掐死了。
这件事儿也印证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王军林小时候的悲惨遭遇,让他形成了一个畸形的价值观,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没什么道理可言。
自己比别人弱,被别人欺负是正常的,如果碰到了比我还弱的人,我欺负你也没毛病,而且要变本加厉,以此来平衡自己所遭受过的凌辱。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人随处可见,很多身份低微的人,在面对比自己更弱的对象时,就会体现出穷凶极恶的一面。
杀完人之后,王军林非常害怕,自然还是采用了逃跑的伎俩,马上就离开了韩城市。
这个案子警方一直没有破,没人能想到是他这样一个小孩儿做的,大伙儿还以为他吃不了苦,跑回老家去了。
这次王军林一口气跑去了西安,想要在大城市混口饭吃,然而大城市并没有那么好混,在那个连住店都需要介绍信的年代,王军林只能露宿街头,要么出去乞讨,要么就偷点东西。
王军林基本上每天都睡在火车站附近的桥洞子里,这地方有不少流浪汉,他很快就跟这些看似可怜的孩子混到了一起,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不过从小的卑微经历,让王军林没胆子去干更大的事,他也知道自己身上背着人命案,所以整天都是缩手缩脚的,像孤魂野鬼一样的瞎混。
时间到了1989年,王军林已经22岁了,也终于在大城市里混熟了,虽然身材瘦小,但是可以去找成年人的工作了,不过前提是需要有身份证才行。
王军林给家里的老妈写了好几封信,想要办一张身份证,结果却没办下来,他那个后爹巴不得他死在外面才好呢。
没有身份证,在大城市就混不下去,王军林只能转战农村,因为这些偏僻的地方不需要任何证件。
到了1990年,机会终于来了,有个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工作,让他去大王镇吴中村干零活。
王军林马上带上两套衣服,跟着对方就走了,他的要求很简单,供吃供住就行,给不给工钱无所谓,而且啥活儿都能干。
这种工作态度很快就获得了村里人的一致好评,村民们都觉得这小伙踏实勤劳,大家都热情的叫他小王,也都知道他是一个从小就没有家的孩子。
可是有句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王军林表面看着无欲无求,实际上他特别渴望女人。
这么多年都没碰过女人了,现在吃上饱饭了,淫欲就上来了,最后王军林一咬牙,决定还得去冒险强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