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我的爱情故事(2、下)(1/2)
腊月的风裹着雪粒子,砸在供销社的玻璃柜台上,发出细碎的噼啪声。我裹紧了藏青色的棉袄,手指在账本上顿了顿,目光又落回窗台上那封贴着两枚八分邮票的信上。信封右下角画着一朵小小的芦苇花,是小芦的笔迹,她总说自己名字里的“芦”字太普通,要添几笔生气才好。
我是在去年秋天的全县邮电系统表彰会上认识小芦的。她作为山区邮电所的代表发言,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工装,辫子上系着红色的塑料绳,说话时声音清亮得像山涧的泉水。轮到她上台时,台下有人低声议论,说这个叫芦晓燕的姑娘,管着三个行政村的邮件,每天要走四十多里山路,是全县送信最远的女乡邮员。她却只是笑着说:“山里的老乡盼信跟盼收成一样急,我多走两步不算啥。”
那天散会后,我鼓足勇气拦住她,想跟她要一张表彰大会的合影。她愣了一下,随即从帆布包里掏出笔和笔记本,撕下一页纸,把自己的地址工工整整写在上面:“照片我洗出来寄给你,你要是不嫌弃,也能给我写信。”纸上还带着她身上淡淡的油墨香,那是报纸和信件特有的味道,后来成了我最熟悉的气息。
从那以后,我们的信就像山涧的溪流,从未断过。她的信里总写着山路的故事:春天漫山的映山红如何染透了邮包带,夏天的暴雨如何把土路冲成泥河,秋天的野柿子挂在枝头有多甜,冬天的积雪没到脚踝时,她是如何踩着老乡留下的脚印往前走。我总在信里嘱咐她多带些干粮,别为了赶时间饿着肚子,她却总在回信里画个笑脸,说沿途的老乡会给她塞烤红薯、煮玉米,“比供销社的点心还香”。
可这封信,比往常迟了整整十天。
我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信纸带着潮湿的褶皱,像是在怀里揣了很久。小芦的字迹比平时潦草,有些地方甚至洇着淡淡的水渍,我指尖捏着信纸,心一点点提了起来。
“亲爱的,对不起这封信写得晚了,前几天遇到点事,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她写那天是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周五,本该是提前半天就能回邮电所的日子。可临出发前,村长托她带一封加急电报去山那头的王家坳,说王大爷的儿子在部队立了功,电报得赶紧送到老人手里。她没多想,把电报塞进贴身的口袋,背上装着报纸和信件的邮包就上了路。
那天的天阴得特别早,才过下午三点,山沟里就开始暗下来。风卷着枯叶在山道上打转,远处的林子里时不时传来“嗷——”的长嚎,是野狼的声音。她握紧了手里的木棍——那是老乡特意给她削的,说山里野兽多,带着能壮胆。可腿还是忍不住发颤,邮包的带子勒在肩上,硌得生疼,她却不敢停下来,只想着快点把电报送到,快点赶回邮电所。
走到“鬼见愁”那段陡坡时,天已经全黑了。月光被云层遮住,只能借着星星的微光看清脚下的路。就在这时,身后的树林里传来了树枝断裂的声响,紧接着,两道绿幽幽的光在黑暗里闪了一下。她吓得心脏都快跳出来,拔腿就往前跑,可没跑几步,脚下一滑,重重摔在地上。邮包掉在一旁,报纸散了一地,那封加急电报从口袋里滑出来,飘到了路边的草丛里。
她顾不上疼,爬起来就去捡电报,可那两道绿光越来越近,野狼的喘息声都能听见了。她抱着电报缩在路边的石头后面,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不是怕疼,是怕自己要是出事了,王大爷的电报没人送,老乡们的信还在邮包里等着,还有……还有她还没给我写的回信。
“就在我以为要完了的时候,远处传来了梆子声。”信里的字迹在这里顿了顿,像是在回忆当时的暖意,“是张大爷,他是山下护林站的,每天这个点都会出来巡山。张大爷看到我,赶紧把手里的火把举得高高的,对着林子喊了几声,那狼才慢慢退了回去。”
张大爷把自己的棉袄脱下来裹在她身上,又帮她把散落在地上的报纸和信件捡起来,重新塞进邮包。“丫头,这么晚了咋还在山里走?”张大爷的声音带着心疼,“你这邮包比上次见时还沉,下次可不能这么拼了。”她咬着嘴唇说要送加急电报,张大爷没再多说,只是拿着火把走在前面,一路把她送到了邮电所的大门前。
“亲爱的,你不知道,当我看到邮电所那盏灯时,眼泪又掉下来了。”信的末尾,她的字迹又恢复了往常的温柔,“张大爷说,做人要踏实,肯帮人,就会有好报。我觉得他说得对,虽然这次受了惊,但幸好有他,也幸好我把电报送到了——王大爷看到电报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别担心我,我以后会注意安全的,等年假了,我就去供销社看你,还想尝尝你说的芝麻糖。”
信纸的最后,还是那朵小小的芦苇花,旁边画了一颗歪歪扭扭的星星。
我把信贴在胸口,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账本上,晕开了一个个墨点。我想起上个月她寄来的照片,她站在邮电所的门口,身后是满山的红叶,手里抱着一个刚收到的包裹,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我那时候还在信里跟她开玩笑,说等她来供销社,我给她装一兜子芝麻糖,让她吃够。可现在,我一想到她在黑夜里抱着电报发抖的样子,想到她摔在地上时的疼,想到那两道绿幽幽的狼眼,我的心就像被一只手紧紧攥着,疼得喘不过气。
那天晚上,我在供销社的值班室里坐了一夜。桌上的煤油灯换了两次灯芯,我写了又改,改了又写,总觉得有太多话想说,又怕说多了让她担心。最后,信里只剩下两句话说得最郑重:“以后不管多急的信,天黑了都不能走山路,安全第一;每天要记得吃早饭,把我的那份也一起吃了,身体健康比啥都重要。”
我还在信封里夹了一张供销社新到的芝麻糖包装纸,上面印着囍字,是准备过年卖的。我想着,等她看到这张纸,就会知道我在盼着她来,盼着跟她一起吃芝麻糖。
日子在盼信和回信里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年假。腊月二十三那天,我收到了小芦的信,她说她腊月二十五就能放假,还问我正月初六有没有空,她想跟我一起去镇上的集市买年货。我拿着信跑到供销社的后院,对着光秃秃的柿子树傻笑,把信读了一遍又一遍,连值班的老李都笑话我,说我像是要娶媳妇了。
其实,我真的想娶她。我早就跟母亲说了小芦的事,母亲听我说她每天走四十多里山路送信,还遇到过野狼,眼圈都红了,说“这丫头是个好姑娘,你要好好待她”。父亲没说话,只是从箱子里翻出了一块他年轻时攒下的上海牌手表,说“要是确定了,就把这个给她,让她看时间,别总在山里摸黑走”。
正月初六那天,天刚亮我就去了供销社。我特意跟主任请了半天假,买了两斤芝麻糖、一斤花生酥,还挑了一块红色的灯芯绒布料——小芦说过,她一直想要一件灯芯绒的上衣。我把东西都装在一个新的帆布包里,骑着自行车往邮电所赶,路上的雪还没化,车轮碾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像是在唱着歌。
邮电所的院子里积着雪,屋檐下挂着长长的冰棱。小芦听到自行车的声音,从屋里跑了出来,穿着我上次寄给她的那件蓝色毛衣,辫子上换了一根粉色的头绳。她看到我,眼睛一下子亮了,跑过来帮我拿帆布包,手指碰到我的手时,还带着点凉,我赶紧把她的手攥在手里,放在嘴边哈气:“怎么不戴手套?冻坏了怎么办?”
她笑着说:“看到你来了,忘了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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