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改元开皇(2/2)
曹彰为凉王,封于渔阳;曹植为陈王,封于平原;曹冲为靖王,封于安阳,其她曹氏子孙也各有封赏。
夏侯惇和曹仁二人则被封为了郡王,继续在五军大都督府挂职,夏侯渊和曹洪被封为国公,至于曹真、曹休、夏侯尚等二代,也个个封侯拜将。
紧接着是封赏众臣,荀彧拜为“太子太傅”,位列三公之首,封秦国公,总领朝政,赐金五百斤、锦缎千匹;右相伏完拜为“太子少傅”,封鲁国公。
贾诩拜为“太师”,封齐国公;徐晃拜为“少师”,封卫国公;张辽拜为“太保”,封荆国公;郭嘉拜为“少保”,封荣国公。
至于程昱、荀攸、崔琰、毛阶、张郃、许褚等人,也个个成为了开国国公。
次一等的郭淮、赵云、蔡瑁、文聘等人则是封侯。
当然这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便是曹轩的舅家鲍家了,鲍家一下子出了两个国公,四个侯爷,令人羡慕不已。
这一连串的册封,既理顺了后宫尊卑秩序,又将外戚与宗室核心成员嵌入权力中枢,以血脉亲疏为纽带,织就了一张覆盖宫廷内外的稳固网络。
诏书抵达各府时,受封者或叩首谢恩,或举家欢腾,曹家新朝的根基,在这一道道朱笔诏令中,悄然埋入了天下人心中。
另外便是曹轩早就定好的几个国策,也随着登基诏书一同颁行天下,桩桩件件皆关乎国本,搅动着乱世后的山河格局。
第一道国策为“均田劝农”。
诏书明言,凡战乱中抛荒的无主土地,由官府登记造册,按人口分给流民与退伍士卒,每户授田五十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可世代相传,三十亩为口分田,身死则收回重分。
同时减免新授田三年租税,鼓励垦荒,各地郡守需亲自督查农桑,秋后以垦田数量考核政绩。
第二道是“整饬吏治”,曹轩下令裁汰冗余官吏,凡年过七十、昏聩无能者一律致仕;郡县主官需每季度向中书省呈报政绩,由荀彧牵头的考功司复核,贪赃枉法者“轻则流放,重则弃市。
更首创“科举法”,命各州郡设州学、郡学、县学,凡持有大魏户籍者,皆可考取当地官府所设学堂,以半年为期,半年考核期满,可从县学升至郡学,最后入洛阳太学,培训两年方可授官。
另设“能吏科”,专选擅长农桑、水利、刑狱的实务人才,破格授官。
第三个国策则指向军方,各州要严格落实军政分离的国策,将野战军和治安军进行彻底拆分,厘清权责,互不统属。
诏书明确规定:野战军直属中央兵部调遣,编制为“军”“营”两级,每军辖五营,每营定额二千人,配备重甲、强弩等精锐军械,专司对外征战、抵御边患及跨州平叛,其粮饷、军械由国库直接拨付,将领任免权归皇帝亲掌,各州牧守、郡守无权干预。
治安军则由各州牧守、郡太守直接统领,编制为“队”“屯”,每郡设两队,每队两千人,多由本地丁壮组成,职能限定为缉捕盗贼、维护地方治安、看守关卡驿站,若遇小规模叛乱,有权直接平叛,但却不能跨郡行动。
原地方豪强私兵需在半年内进行解散,拒不执行者以谋逆论处。
第四道诏书则是鼓励工商,诏书中言辞恳切,明确提出“农桑为本,工商为翼”,将发展工商业提升到与农业并重的地位。
首先,朝廷取消过往诸多苛捐杂税,废除商人不得衣丝乘车等歧视性法令,凡经商满三年、无偷税漏税者,可获朝廷颁发的“信商”牌匾,凭此牌在各州县关卡可免查验、减关税。
同时,在洛阳、长安、邺城等大城设立“市署”,由商部委派官员统一管理市场,规范度量衡,严惩欺行霸市、哄抬物价者,为商户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最后一道则是“睦邻安边”。对北方的鲜卑、乌桓等部族,不再一味征伐,封其首领为“归义王”,允许在边境开设互市;对南方的孙权、西边的刘璋,则送去书信,言辞恳切地表达“同属汉土,勿再兵戈”之意,虽未真正消弭割据,但至少换来了暂时的安宁,为新朝争取休养生息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