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咱们来这儿是为了过好日子(1/2)
“阿杰,你不是说你不抽烟、不喝酒、也不近女色吗?”曹光没事做,就拉着李杰聊天,“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
酒色财气总得沾一样嘛。”
李杰客气地说:“光爷,这些会拖慢我拔枪的速度。”
曹光笑了:“高晋就够一本正经的了,你比他还正。”
“家里几口人?”
李杰沉默了一会儿:“爸妈都健在。”
曹光上下打量着他:“会有机会的。”
很多大圈帮的人南下就是为了混日子、吃好饭,但李杰不一样。
可惜一直没找到机会,后来被高晋拉进了曹光的安保队伍,一直干到现在。
李杰愿意给曹光当保镖就是这个原因,大仇不能不报,但自己又无门无路,只能依靠曹光的力量。
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听曹光说话,他心里都有些激动。
别那么冷冰冰的,外人还以为你是冰山呢。”
曹光笑着站起来:“走,咱出去遛遛弯。”
歌舞伎町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吃穿住行是人的基本需求,大家都靠美色捞钱。
那些混混、流氓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地方,对男人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曹光从来不干偷鸡摸狗的事。
他现在出门一般都带三个小组,一组负责贴身保护,一组四处巡逻,一组机动支援。
歌舞伎町虽然人多挤得慌,但在曹光眼里这都不是事。
路边时不时能看到他的手下鞠躬,“生意兴隆。”
曹光点点头:“我们南洪门兴旺了,东洋才会跟着兴旺。”
在曹光看来,歌舞伎町的喧嚣和繁桦不过是金钱的堆砌,来这儿的人都是给他送钱的,这让他满心欢喜。
哎呀妈呀!
人群中,一个女人正拼命地挣扎,后面两个小弟紧追不舍,一眼就能瞧出他们是南洪门的人。
曹光只是随便瞄了一眼,说了声:“带过来。”
一个保镖上去说了几句,然后把那三个人带到了曹光面前。
小弟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这个女人吃了霸王餐,又没钱结账,按规矩得让她去卖身还债。”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这个女人长得挺好看,还有点混血的感觉,她看曹光威风凛凛的,隐约又觉得似曾相识,连忙说:“我有钱的,真的,只要让我打个电话就行。
先生,我爸爸是港九的陈奇,肯定不会赖账的。”
陈奇?
曹光对他稍微有点印象,知道他是港九的银行大亨,于是挥了挥手:“下去吧。”
谢谢会长。
两个小弟吓得直冒冷汗。
美思急忙站起来鞠了个躬,然后转身就走。
“陈奇的女儿?”
李杰凑近曹光耳边小声说:“光爷,这人是高桥的未婚妻。”当初港九那边打电话过来时,高桥的关系网就被曹光的手下查了个底朝天,曹光自己倒是不太在意这些,但像高晋、李杰这样的心腹却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原来是美思。”
美思的脸色微微一变,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原来先生认识我。”
曹光哈哈一笑:“有缘嘛。”
美思低声说:“先生既然认识我,应该也知道我不是那种会赖账的人。”
“钱我一定会还的。”
她当然不是会赖账的人,只是在歌舞伎町这种地方,什么人都有,单身的外地女子被小偷偷了钱也是常有的事,她本来是想结账时才发现钱包不见了,怎么也说不清楚,只能找机会溜走。
“陈奇的女儿怎么会赖账呢。”
曹光开口说道:“正好有件事找你,这边请。”
美思犹豫了一下,看着曹光这派头,感觉他是个走极端路子的人,想拒绝却又不敢,只好硬着头皮跟着曹光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咖啡厅。
坐下后,曹光直接切入主题:“我是曹光,你可以打电话给你爸爸确认。”
美思惊讶得跳了起来,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她是港九人,当然知道曹光这个人,在港九他几乎可以呼风唤雨,听说连外帼人都得给他面子,只是他好久没露面了,她万万没想到居然会在歌舞伎町碰到他。
“曹先生……”
美思结结巴巴地说:“幸会。”
“确实幸会。”
曹光带着笑意但脸上没有笑:“来这儿是找你老公高桥的吧?”
美思心里越发忐忑,不明白曹光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事,只好低着头,含糊地应了一声:“嗯。”
“但还没找到呢。”
曹光嘿嘿一笑:“要不要我帮你找找?”
美思怯怯地说:“光爷,我自己找就行了。”
“不敢麻烦您。”
“好。”
曹光吩咐道:“咱都是从港九那边过来的,有什么难处就打这个电话。”
美思接过名片,上面就只有个名字和一串电话。
“谢谢。”
她试着问了问:“曹先生,那我可以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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