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流金小番外之炼心(1/1)
主人的血,依旧纯净。他的血正如他本人一般,无论在尘嚣中如何游荡……即使丢了过去,失了未来,也一如既往能使我沉静,予我安定。我的主人——张起灵。
上一次的不安定,我在被掩埋的历史中留下了令人发指的痕迹。而这一次,还好有他……
与鬼抄相同,我们都是依赖着主人的精血得以存活。主人狂,吾辈狂;主人默,吾辈默……
我的出生带给魆的是无尽的痛苦,但若他痛苦,我宁可死——
所以那时我想着,只要离开那个男人就好,失去他精血的供养,不出百年我就会变成锈铁一块。这样魆就不会痛苦了,我也不会痛苦……
我,终究是舍不得自己刚刚出生没能览尽大千世界就要消亡的卑微生命。我选择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背叛了我的主人。但副作用与之共存,刀魔的侵蚀速度极快。离开他后没多久,我便成为了千古罪刀——
那一夜残留在我刀身上的血液,那股股的腥臭就算是历经了千百年也无法消散——那夜后,我“名垂青史”,得到了“屠城黑金”的传奇称号……
而意识清醒后,只有我自己,立在冰冷的祭刀台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台下那个比我刀身还要冰冷的男人。那是我第一次……被一股浑然天成的王者气息所臣服——张起灵!
在“终极”的十年间,他给我讲了许许多多关于自己的故事……不过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又或是把我当作了他自己……
我的主人总是带给我惊喜,尤其是他竟然让我遇到了千年中我一直魂绕梦牵的身影——魆!
不,他和以前不一样……他的名字,叫做鬼抄……和那个男人一样的名字……
有多爱……
我知道,他不肯原谅我。无论我怎样与他交流,他都未曾搭理。于是我想到了他如今的主人,也许通过他的主人,我能祈求他原谅我……
他的主人,那个小丫头,很有趣……
吴丝雨吗?即使怎么细细琢磨,也琢磨不出她有半点令人无条件臣服的气质,但骄傲如鬼抄,这个丫头,不可能平凡——
首先让我开了眼界的就是那家伙暴涨的灵力。
起初那丫头灵力弱的很,但之后不知道怎么搞的,那成长的速度可以让我用“惊叹”这个词来形容。
而那丫头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能让鬼抄主动出了头!
我竟有些崇拜那丫头……
没有错,崇敬鬼抄身边的一切。
没有错,我爱鬼抄……即使在你们看来,冷兵器的爱是荒谬可笑的……
即使……鬼抄爱他……
即使……他爱我……
而剩下的那个本不应当存在与世间的,唯有妒。
他的出生,本就带着主人的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