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互不相让的两方(2/2)
“不然,区区小事就能让他锒铛入狱。”
“自身难保,又何谈坚守原则。”
黄雨虹浅笑颔首,内心暗自冷笑。
那些平日高谈阔论信仰与忠诚的官员,在自身地位受威胁时,所谓的信念与忠诚转瞬崩塌,这岂非荒诞至极?
黄雨虹冷哼一声:“催促那位书记夫人赶紧行动,只要我儿子减刑有望,她儿子自会重获自由。”
鲁春阳忙不迭答应,旋即离去。
几乎同时,黄雨虹刚有所动作,祁同伟便收到从宋丽敏处归来的冯森。
冯森提及郑双雪被黄雨虹“施压”的情况。
祁同伟唇角微扬:“那就请大姐协助,需疏通的关系尽快疏通,要采取的行动立刻行动。”
冯森却眉头紧锁:“祁检,这种方式对部分同志而言太过苛刻。”
毕竟,郑双雪乃张友成之妻,若她出面,吕州司法界恐无人敢违逆。
祁同伟若以此为筹码,查办吕州司法弊案,实为一举两得之举。
然而,此法亦易令人寒心。
人情牵连错综复杂,稍作试探,便可能掀起连锁效应。
大领导夫人托付事务,应允与否,皆陷两难——应允或惹麻烦,不应允则易得罪。
中层干部身处夹缝,远不及基层人员洒脱。
多年拼搏方至此位,若因得罪人而止步,对渴求晋升者而言,无疑是巨大打击。
冯森提醒祁同伟,全因关切。
他已过追求进步的年岁,不为关系所扰。
但祁同伟正值青春,前程似锦。
能避则避,少树敌为妙。
若真以郑双雪为诱饵,圈内如何看待祁同伟?
祁同伟知晓冯森顾虑,微笑宽慰:“老冯,放宽心。
这些人的问题纵使再大,也难超熊绍峰。
熊案众目睽睽,谁人不知?况且,我在会上已明言,司法纠错非仅针对案件,更在于纠偏人、纠改事、纠整态。
至于如何纠?确是一难题。
如今有了契机,正可借此探查症结所在,当作一次学习罢。”
冯森豁然开朗。
难怪祁同伟先拿熊绍峰开刀,原为立威示例。
如此一来,众人皆有底数:只要个人问题不超过熊绍峰,便不算大事;如若问题更甚……
唯余依法行事,别无他途。
否则,轻纵熊绍峰而深究他人,于理不通。
冯森嘴角浮现笑意:“还是领导高瞻远瞩。”
祁同伟轻轻一笑:“不敢称远见,知错能改,无错自省。”
“整治风气、修正错误,唯有付诸实践才能见效。”
“日复一日地开会学习,收效甚微。”
“笔记记得再勤,记忆也难持久。”
“真正的铭记,还需亲身经历的教训。”
“得让他们明白,没有永远的秘密。”
“一旦陷入这张网,终将暴露无疑。”
冯森点头认同,随即取出“九三零**案”的最新调查报告,递向祁同伟:“祁检,您看看这个。”
报告的内容直指宋丽敏的调查结果。
“孤儿?”祁同伟翻开档案,对此并未惊讶,反而对冯森能循线追踪到这条线索感到意外。
他暗忖,冯森之前究竟在忙什么?
冯森解释道:“我依照祁检上次给的思路,重新审视了以往经手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命案的部分。”
“我想找出可能与我结怨之人。”
“这一查便锁定了那家孤儿院,而宋丽敏恰好出自那里。”
祁同伟听罢,微微颔首,显然明白冯森的发现得益于自己的点拨。
在他看来,此事已隔十年之久,若冯森对妻子之死存疑,自然也会回顾自身过往是否有仇人。
那些备受争议的案件一旦梳理,问题自会显现。
祁同伟为冯森倒了杯水,邀请他坐下详谈:“说说那家孤儿院的具体情况。”
“好的。”
冯森致谢后说道:“那家孤儿院位于波立县,是私营机构,院长是一位名叫李美娟的女士。”
“她的丈夫白继发当时是某运输公司的司机,两人共同经营这家孤儿院,实属不易。”
随后,冯森翻开当年的卷宗,回忆道:“那时我和老张都在波立县工作,恰逢县里开发热潮。
一位开发商看中了孤儿院所在地块,那是一片闲置土地。
李美娟未申请任何手续便擅自建造孤儿院,最终被认定为非法建筑。”
“不过,鉴于孤儿院特殊性,当地部门在评估后,按拆迁补偿标准给予相应赔偿,作为弥补。”
祁同伟问:“李美娟为何拒绝搬迁?”
冯森点头道:“李美娟并不抗拒搬迁,但她坚持要求双倍补偿才肯搬离。”
“这根本无法实现,更何况孤儿院本身就是违建,即使合法也应遵守统一补偿标准。”
“否则,开发商该如何推进项目?”
双方由此陷入长期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