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综武:我家娘子是状元 > 第554章 古往今来第一舔狗,第一狂人

第554章 古往今来第一舔狗,第一狂人(1/2)

目录

一路走来,狗哥学了不少武艺。

首先是在丁不三的船上,叮叮当当想尽办法阻止丁不三下死手,双方约定在十天内,让狗哥击败白万剑。

叮叮当当一边教狗哥擒拿手,一边找人演戏,由于狗哥太实诚,主动告知丁不三,这出戏最终没唱下去。

其次是在史小翠的船上,为了保护史小翠和阿绣,狗哥激战丁不四,一边打一边学,临阵学了一些招数。

最后是史小翠自创的金乌刀法。

史小翠并非开宗立派、武功卓绝的一代宗师,让她无中生有,自创一套绝学武技,给她二百年也做不到。

所谓“金乌刀法”,本质是把雪山剑法的招数逆转过来,原本是从左劈我就改成从右砍,类似镜像翻转。

史小翠嘴上说着金乌刀法是雪山剑法的克星,招招克制雪山剑法。

与此同时,雪山剑法也是金乌刀法的克星,刀招剑法,互相克制。

倘若摆开擂台,让史小翠以金乌刀法激战白自在,没有半成胜算。

但是,狗哥不一样啊!

狗哥有浑厚如海的内功。

阴阳交融的炎炎功,佛门至高练气心法罗汉伏魔神功,功力之深厚,真气之精纯,让人直呼这货是怪物!

丁不四就曾感受过。

一掌拍在狗哥背后,狗哥不会任何防御技能,没有催动护体罡气,没有挪移卸力,完全是真气自发反抗。

“啪!”

丁不四被震飞十几步,打的丁不四这个浑人直呼:“别叫我四爷爷!你他妈是我四爷爷!这小子是怪物!”

以狗哥的浑厚功力,随便学点粗浅武技,就能发挥出偌大威能,与其教他金乌刀法,不如教他太祖长拳。

太祖长拳、罗汉拳、韦陀掌这种基础武技,与狗哥的气质最契合。

两人旁若无人的谈论趣事。

很快,野猪被切割成肉块,狗哥切了几根树藤,把猪肉绑起来,李兆廷打个呼哨,让糖葫芦回雪谷报信。

阿绣恐惧李兆廷的威名,怯生生的不敢说话,史小翠默默观察,完全无法从李兆廷身上感受到凶煞气息。

他真的是甲子太岁

或许是重名……个屁啊!

哪个江湖人敢与李兆廷重名

不怕被克死

李兆廷闲着没事逗闷子,狗哥完全是旧友重逢的喜悦,阿绣惊恐,史小翠心里七上八下,总觉得要出事。

四人带着截然不同的心思,缓步去往葫芦口雪谷,得到糖葫芦报信,厉胜男和程淮秀起床洗漱,等到四人到达葫芦口雪谷,里面已经煮好热汤。

李兆廷笑道:“好兄弟,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些都是你的嫂嫂,这位嫂嫂姓程,这位嫂嫂姓厉,这四个容貌一模一样调皮丫头名为梅兰竹菊。”

狗哥惊道:“这么多嫂嫂”

梅剑打趣道:“这才哪到哪我家老爷风流倜傥,情人遍布天下。”

阿绣:大粽子哥哥,我怕!

史小翠:江湖传闻是正确的,李兆廷果然不是什么正经人,倘若李兆廷想暴起伤人,只能依靠史亿刀了!

做了数十年掌门夫人,史小翠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隐藏情绪,猜到这两位夫人便是程淮秀和厉胜男,一位是蜀中盐帮帮主,一位是西域魔教圣女。

史小翠心中思忖,盐帮帮主程淮秀是慈航静斋传人,想来不是滥杀无辜的屠夫,肯定比魔教圣女好说话。

想到此处,快步上前交谈。

梅兰竹菊本想接过野猪肉,做肉丝面和烤肋排,狗哥笑道:“四位姐姐,还是我来吧!我烤肉很利害的!”

梅剑笑道:“这位少侠,您和我家老爷是好友,我们这些做奴婢的,哪敢让您动手您喜欢吃什么口味我们什么都会做,您等着吃饭就行了。”

狗哥摇摇头:“不碍事的,我在家的时候,一直都是我做饭,这里交给我就行了,我给你们好好露一手。”

李兆廷闻言有些惭愧。

想我堂堂21世纪五好青年,老干妈拌饭专家,泡面十二级学者,穿越二十多年后,成了四体不勤的废柴。

不是不会做,而是特别懒。

身体里多了一条懒筋,梅竹和江玉燕轮流浇水,让懒筋生根发芽。

时至今日,彻底变成生活白痴。

这证明了什么

证明李兆廷懂得反省过错,用自己的缺陷提点弟子,把他们留在北邙山荒野求生,就是不希望他们堕落!

真的是为了历练弟子!

五鼠应该能明白师父的用心!

狗哥的厨艺没的说,自幼被梅芳姑各种培训,又给谢烟客做了几年饭,吃遍天下的浑人丁不三,吃过狗哥做的炖鱼后,再也吃不下别人做的鱼。

只见狗哥麻利的把大块野猪肉分别做成段、块、片、丝、馅。

肉段做成炭烤大棒骨肉,就是路飞最爱吃的大骨肉,滋味最是浓郁,拿着骨头咬一口,满口都是肉香气。

肉块炖着吃,加入一些梅兰竹菊刚刚采摘的蘑菇,滋味鲜香甜美。

肉片一部分烤,一部分涮,狗哥把所有调料都品味了一遍,很快调出符合众人口味的蘸料、酱汁,这份技艺,惊爆一地眼球,真让人叹为观止。

肉丝加上蔬菜,炒着吃。

最后是肉馅,一部分包饺子,一部分包馄饨,还有的做成酥油馅饼,剩下两三斤肉馅,煮了一锅丸子汤。

大雪纷飞的山谷,在狗哥巧夺天工的厨艺下,简直比樊楼更繁华。

狗哥笑道:“李大哥!还是你带的作料最全,师父说过,行走江湖带点食盐就行了,最多带点五香粉,带着锅碗瓢盆米面粮油出门的,李大哥或许是江湖独一份,来,尝尝我的手艺。”

竹剑称赞道:“史公子,你应该去食神居拜师,或许能成为厨神!”

狗哥问道:“什么是厨神”

兰剑道:“做饭最厉害的!”

狗哥点点头:“那也不错!做菜比混江湖有趣多了,江湖好无聊啊,整天打打杀杀,出来这么久,只有李大哥和阿绣不喜欢杀戮,你们是好人。”

听到这话,众人哄堂大笑。

阿绣清纯善良如雪莲花,最是厌恶江湖仇杀,李兆廷厌恶杀戮……

怕是从李兆廷步入江湖开始,首个这般评价李兆廷的人,李兆廷生出几分知己的感觉,转瞬间,理解狗哥听到狗杂种这个称呼,为何那么兴奋。

在正常人的理解范围内,狗杂种是骂人的话,在狗哥视角中,狗杂种是他的名字,是他母亲对他的昵称。

别人骂他一句“狗杂种”,狗哥不仅不会生气,反而是欣喜若狂。

狗哥闹出的笑料都是如此。

不是狗哥故意挑事,而是双方看待问题的视角截然不同,狗哥用的是最诚挚最本真的视角,如同一尊佛。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男相,女相,没有区别。

如果把易筋经送给狗哥,他或许能在懵懵懂懂间突破至高境界,领悟无间易筋经,易筋经那些晦涩难懂,完全是在为难修行者的入门条件,对狗哥而言完全不存在,根本看不到瓶颈。

当然,狗哥不需要易筋经。

罗汉伏魔神功是佛门至高秘典。

就算没有绝学武技,那又如何,狗哥不想练武,练武哪有阿黄有趣他不是江湖人,从来没有涉入江湖。

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从初生婴儿般的视角,感受到李兆廷的本心。

李兆廷不喜欢杀戮。

李兆廷选择的是——以杀止杀!

“史老弟,你有什么打算”

“我和师父想去雪山派!”

“我也想去看看……”

李兆廷话音还未落下,阿绣壮着胆子问道:“李……李大侠,你去雪山派做什么雪山派有你的熟人吗”

李兆廷道:“白万剑!”

阿绣道:“李大侠认识我爹”

李兆廷道:“阿绣,我和这位史老弟是好友,你何必这么生分叫一声李大哥就行了,至于我和你爹之间,确实有些关系,我应该算他的恩人。”

“李……大哥救过我爹”

“当初在长乐帮,你爹好像要找个大仇人,耗费数年,不得其法,我教他如何找人,指点他去何处蹲守。”

“大仇人找到了吗”

阿绣怯生生的看着李兆廷。

李兆廷点点头:“那小子躲在扬州一家青楼里面,被白师傅堵住了,白师傅本想把他带回雪山派,好在我提前叮嘱过他,做事最忌讳画蛇添足,抓到仇人直接杀掉,决不能节外生枝。”

史小翠笑道:“正是此理!万剑各方面都好,就是做事优柔寡断,总想与别人讲理,容易被人抓住机会!

石中玉那个小王八蛋,比泥塘中的泥鳅还要油滑,若是把他从扬州一路带回雪山派,不知会有多少乱子。

直接杀掉,一了百了!

李公子好见识!

比那些庸人强得多了!”

吃过午饭,众人结伴去雪山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