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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林秀恋爱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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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水想了想,说:“那不如把这件事情说破,就说小雅看到了,让那男的请咱们吃饭,咱们几个一块儿看看,如果咱们都觉得不行,林秀怎么着也会谨慎一些的。”

“这个办法好,既不过度参与,又给林秀提了醒儿。”米露表示赞成,但又指着黄书雅道,“如果是你自己看漏眼了,不许生事啊。”

黄书雅觉得特委屈:“姐姐们,我是生事的人吗?我一直都是全心全意为姐妹们服务啊。”

当天晚上,林秀从新奥回家后,便被姐几个叫到一起逼问了一通,最后不得已交待了。说对方是一个地产公司的副总,主管市场部,因为做活动而认识的,吃了几次饭,都觉得还不错,所以就有了些来往。

“有了些来往是什么样性质的来往?”米露坐在林秀的左边,压着她的肩膀道。

“嗯……就是,吃……吃过几次饭,看了几次电影。”林秀吱吱唔唔地说了,见米露点了点头,在心底里暗自吐了吐舌头,幸好没答应老钱去他家,要是那样一时间没把控住,这会儿还不得被批死。

米露冲乐水抬了抬眉:“到你了。”

乐水坐到林秀的右边,问:“你觉得他哪里还不错?”

林秀深吸一口气,回道:“我觉得他年纪比我大,会懂得疼人,而且经济条件不错,我以后不至于太辛苦,而且,我也到了该恋爱的时候了,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林秀,年纪大的不一定就懂得疼人,经济条件不错的也不是你的钱,至于恋爱的时间,这个根本不用那么着急。”乐水虽然这样说,但也不能说林秀的考虑有错,毕竟很多人就是这样考虑的,在没有爱情的前提下,这些都是值得去研究的,所以想了想又道,“我不是说你就应该和他分开,但是你应该多给自己一点时间,别太早下决定。”

“我没有下什么决定。”林秀脱口而出,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更懂得怎样的生活才最适合自己,这也是她心里并不想放弃老钱的原因。

黄书雅见两位姐姐说了半天都没说到点子上,顿时急了,坐到林秀对面说:“我跟你讲啊,一个人看问题是很片面的,所以你应该把他带出来让我们见见才对。”

“这……有点儿早吧。”林秀试探地看了大家一眼。

“如果你们确定了要结婚的话,那就应该是带他和你父母见面,而不是和我们见面了。”乐水笑得虽然淡淡的,但在林秀看来却像是一只小狐狸。

“好吧,我回头跟他说说。”林秀说了又问,“你们要不要带上你们的男朋友?”

米露摊开手:“我没有男朋友。”然后看着乐水和黄书雅。

黄书雅立即举手道:“我看还是不必要了,小梅这段时间正和他家里闹呢,他想从单位辞职出来创业,他家里人不同意,他这会儿心情是最糟糕的时候。”

乐水笑了笑,林秀也不问她,如果大家的男朋友都出席,莫帅应该会出现,可是大家都不来,那乐水也不会让他出现的,因为那样现场的气氛会比较冷。

只是千算万算,算丢了一个人,吴莎莎知道后,居然强烈要求列席参加,她自认为也是花间集多肉花坊的一份子,无论如何也不能给落下。

“我们这又不是花间集多肉花坊的活动。”乐水无奈,她真的不知道吴莎莎怎么突然变得那么有参与感了。

吴莎莎扭着小腰走到乐水面前威胁道:“你是想说我不住在御景园吗?不答应我试试,我明天就搬过去。”

对于吴莎莎的执行力,乐水是相信的,如果不答应她去,她明天保不准真的会拖着行李到御景园,于是回头看着林秀,毕竟是林秀的主场。

林秀正想答应,黄书雅却道:“我觉得可以啊,莎莎长得这么漂亮,正好可以试一下那个老钱会不会被美色所迷惑。”

“什么意思啊?你们想利用我?”吴莎莎怒了。

“那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吗?这是值得骄傲的。”黄书雅强调,于是吴莎莎又迷糊了,觉得似乎也是这么一回事儿。

乐水都不忍心看了,吴莎莎居然能被黄书雅给绕进去。

可是黄书雅这么一说,林秀却又迟疑了。

“我觉得,小雅其实说得也有一定道理的,你好好琢磨……”乐水在林秀耳边轻轻地说起了自己的事,如果不是李依柔,自己和高飞结婚了,之后再冒出这样的事来,还真的是伤不起。

所以这种事情,赶早不赶晚。

“那,行吧!”林秀咬咬牙应了,甚至还交待吴莎莎那天一定要穿漂亮点,要不然不让她进酒店。

吴莎莎冷笑一声:“我什么时候有打扮不漂亮的时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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