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卖电筒(2/2)
装电池的手电筒一根制造成本是5块2毛钱,汤明亮就收了池寻春6块钱,每跟收取8毛钱工费。
充电的手电筒加充电器,一根的制造成本是7块5毛钱,汤明亮就收取池寻春9块钱,每根收取一块5毛钱的工费。
卖价随便池寻春自己定,想定多少定多少。
汤婵娟这两款手电筒,进价比池寻春预想的便宜三分之二。
池寻春直接一口气定了一千根上电池款的手电筒,一千根充电款的手电筒。
池寻春和汤明亮签署了订货合同,付了汤明亮百分之10的定金1500块钱,付了给汤明亮买断批发售卖这两款电筒三年的买断费2千块钱,又给汤婵娟封了个260块钱的红包。
池寻春在汤婵娟家吃了午饭,就在大街上闲逛起来,寻找合适的卖手电筒的摊位。
最终池寻春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在市招待所那个外来人口流量特别大的隔壁。
找到个15平米,月租260块钱的小铺面,租了下来,签订了半年的租借合同,压了一个月租金,付了一个月租金。
三天后。
池寻春的“春强电筒铺”就开了起来。
池寻春还请了汤婵娟那个在鞋店上班的好朋友刚失业的亲弟弟和对象来了店里当店员。
池寻春请的两个店员失业前,是在卖收音机,电灯泡,老式电筒等电器的店铺上班,两人业绩都非常不错。
失业原因是老板下海经商发财了找了小三,在和小三鬼混的时候开心过度开心死了。
老板一死,老板的原配就卖了店铺和店铺里的一切,辞退了所有员工,把工作让给了她儿子干,留了一半老板挣的钱给她儿子。
她自己就拿着老板挣的剩下的巨额财产,带着她爸妈和退休的大哥大嫂一起,全国各地旅游去了。
两个店员是卖电筒的资深销售,手里都有一帮信任他们俩的老顾客。
池寻春给了汤婵娟这个中间介绍人36块钱的介绍费。
为了留住两人,池寻春给两人的待遇也很丰厚:
底薪300块钱一个月,住房补贴15块钱一个月,伙食补贴一个月15块钱,交通补贴15块钱一个月,月休四天,月休除外正常每天上班上满的全勤奖50块钱一个月。
卖零售价66块钱一根的上电池的手电筒,一根提成10块钱。
卖零售价99块钱一根的充电的手电筒,一根提成11块钱。
200根起批,批发价36块钱一根和45块钱一根的手电筒,提成是总批发额的百分之8。
池寻春给卖手电筒定的目标客户,是住招待所的外地来省城进货做生意,喜欢装逼的土豪有钱人。
结果池寻春请的两个销售员为了多挣钱多得提成,更多的把手电筒卖给了省城有钱的年轻男人。
还自行把池寻春店里的手电筒弄上了对对象示爱,孝顺父母长辈必备品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