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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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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塔斯停住马车,打算下来聊一会儿天。

“杰克,你不会是用拿顶的姿势睡的吧?”他说,“挑的是子弹吗?她已经朝你开枪了?”

“谁请你来吃午饭的?”杰克说。

“我吃过了。”奥古斯塔斯说,“我只是来帮你们摆摆桌子,这样你们俩就可以吃得像个样子。”

“喂,古斯。”罗丽娜说。

“别跟他说话,要不他会在这儿待上一整天。”杰克说,“我忘了你有多讨人嫌了,古斯。”

头天晚上用绳子捆马腿时,他的拇指扎进了一根刺,因为天黑,没能把它挑出来。绿牧豆树刺的毒性仅次于响尾蛇,现在,那根拇指肿得粗了一倍。此外,在石头地上他没睡好觉,想让罗丽娜给他点儿愉快,罗丽娜又不干,其实他只想借此忘记那根扎刺的指头。他们离镇上只有三公里远,本可以骑马回去在干豆酒吧里舒舒服服睡上一觉,可是在他提出这一建议时,罗丽娜倔强地拒绝了。就这样,他留了下来,一夜都没睡好,一直在为蛇担惊受怕。他在野外宿营的时间不算少,但一直未能消除对蛇的恐惧心理。

“瞧瞧你生的那堆火,那些年没把你冻死可真怪了。”奥古斯塔斯说完,便开始捡树枝。

“别麻烦了,”罗丽娜说,“我已经把肉煎煳了。”奥古斯塔斯停下来是对的,因为杰克正为她头天晚上的事而怒气冲冲。他的自尊心很强,任何拒绝都会惹他生气。在地上睡她倒不在乎,至少凉快得多。

“我可没想到都这时候了你还在**,杰克。”奥古斯塔斯说,“你要是不改变习惯,可就跟不上我们了。还有,稀汤今天早上到我们那儿找工作了,他还打听你呢。”

“这样一来,花钱可容易了,”杰克说,“稀汤会让你们把今后十年挣的钱输个精光。都说他能赢我,其实不那么容易。”

“好啦,我要回镇上去。”奥古斯塔斯说,“要我给你带本《圣经》或者赞美诗什么的吗?”

“用不着,我们这就动身。”杰克说,“一收拾好就走。”

“没那么快吧。”奥古斯塔斯说,“扎这么个小营地,你们把东西摊得有三亩地大。”

这话不假。他们摸黑扎营,弄得乱七八糟的。杰克想找一瓶威士忌,但没有找到。宿营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没有地方洗澡,带的水又少,她拒绝他主要是因为这个。她喜欢洗澡,心想这事可以到离河近的地方宿营时再说。在那里,睡觉前还可以往地上洒些水,压压尘土。

奥古斯塔斯瞅着他们吃那可怜的煳腌肉。人世间事物的发展实在妙不可言,有谁会想到把罗丽娜带出孤鸽镇的竟是杰克?她从到镇上那天起就想着离开,而杰克呢,他曾从所有结识他的女人手中逃脱出来,现在却被一个年轻妓女牢牢地抓住了。

他从罗丽娜手中接过一杯咖啡,看了看杰克肿胀变白的拇指。

“你最好把刺全挑出来,”奥古斯塔斯说,“要不然那只手就毁了,没准儿会失去整条胳膊。”

“我不会失去胳膊,就是丢了胳膊,我一只手照样能打败你。”杰克说,“希望你哪天请我们去吃一次早饭,还还情。”

奥古斯塔斯到达孤鸽镇时,唯一的那条街上依然空空****的,只有一匹马在潘弗利的店前甩着尾巴。他的马车掀起的尘土久久滞留在空中,形成一条尘带。奥古斯塔斯在被遗弃了的铁匠铺前停下车。铁匠叫罗埃·罗埃斯,他少言寡语,几个月前骑马离开了孤鸽镇,再也没有回来。

奥古斯塔斯从铁匠慷慨遗留下的工具堆中找到一根小撬杠,赶车穿过街道,来到帽子溪牧牛公司的畜栏处,轻而易举地将那块招牌从栏杆上撬了下来。荷兰烤炉却不好办,它连动都不动,他只好作罢,反正路上也没有时间做烤饼吃。

他从房子里走过,看了看没顶的马厩。他们在这里住了十年,一朝离开,留下的痕迹却如此之少,使他暗自发笑。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好像随时都可能离开,现在可是真的要离开了。马厩依然没有顶,井只挖了一半。让响尾蛇占领冷房吧,反正他已经把酒罐搬走了。他并不觉得悲伤。对得克萨斯,有一点他是了解的,那就是他幸运地活着离开了——实际上,在实现这一目标之前,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把车赶到酒吧,想与夏威尔最后再说几句话。起初他以为酒吧空着,但后来他发现夏威尔正坐在柜台靠里那一头的小桌子旁边。他两天没有刮脸,极度颓唐、消沉。

“妈的,万茨,你的样子真难看。”奥古斯塔斯说,“看来上午的繁忙时刻还没到来吧。”

“永远到不了了。”夏威尔绝望地说。

“失去那个妓女并不等于太阳也不再升起嘛。”奥古斯塔斯说,“去圣安东尼奥再雇个妓女回来。”

“我本来可以跟她结婚的。”他心灰意冷地说。时至今日,他不再掩饰自己绝望的心情。

“这并不奇怪。”奥古斯塔斯温和地说。对年轻人失恋的痛苦,你可以不在意,而夏威尔这把年纪受失恋之苦,你就不得不认真对待了。有些男人战胜不了女人给他们造成的痛苦,他很庆幸自己不属于这一类人,尽管如此,克拉拉结婚后的整整一年,他的情绪一直很低落。事情也真让人琢磨不透,夏威尔有足够的勇气应付像苔丽丝那样的泼妇,罗丽娜的离开却能将他摧垮,虽然她完全有理由不在一个酒吧楼上的屋子里度过一辈子。

“我本来可以带她去旧金山,”夏威尔说,“可以给她钱,给她买衣服。”

“依我看,那个女人这宗买卖没做好。”奥古斯塔斯说,“一小时前我看见她了,她正烟熏火燎地在那儿做饭。但咱们不能像女人那样对待生活,万茨。她们并不单是为图个方便。”

夏威尔耸耸肩膀。奥古斯塔斯经常谈论女人,他从未洗耳恭听过,也不打算从现在开始聆听。听他的话无法使罗丽娜回来,也无法减轻他的失望情绪。那天,她奇迹般地走进来,带来的全是美。一开始他就打算将来某个时候与她结婚,她是妓女也无妨。她有才智,而他断定总有一天她会向他走来。她终将发现,他对她的爱超过任何男人;她会承认,他待她好得多,对她的爱也深沉得多。

可是,事与愿违。他若要求她,她愿意,但也同样愿意满足其他男人。随后,杰克就把她带走了,就这样带走了,容易得很,如同从衣帽架上取顶帽子。

他记得,在他向她表露爱情时,她的眼神一点儿也没有变化,好像他只是在请她大模大样地走出他的酒吧一样。她勉强答应他的要求只是为了不让杰克看见,而且她好像还不知道为那一次,他给了她近两百块钱,是奥古斯塔斯给她的四倍。这么多钱足够送她去旧金山。但她就这么把钱拿走,关上了门。爱情真是残酷无情。

“是呀,可惜你不是个牛仔!”奥古斯塔斯说,“看来你该换工作了。大嘴唇在哪儿?”

夏威尔耸了耸肩。大嘴唇在哪儿与他毫无关系。

奥古斯塔斯喝了一杯酒,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劝说无法解除夏威尔的痛苦。

“如果杰克被人杀了,告诉她我会去的。”夏威尔说。他任何时候都存着这种愿望。他之所以找到苔丽丝,就是因为她丈夫从房顶上掉下来,把脖子摔断了。像杰克这样的人——一个浪**鬼、一个赌棍——随时都可能遇到更惨的结局。

“我不大相信这样的事。”奥古斯塔斯这么说,是因为他不愿意鼓励他抱着虚无渺茫的幻想。

他出来后,见大嘴唇戴着他那顶帽子,坐在篷车上。

“你怎么上了我的马车?”奥古斯塔斯问道。

“从房顶上跳下来就落到这儿了。”大嘴唇喜欢寻开心。

“那你还是蹦回房顶上去吧,”奥古斯塔斯说,“我要去蒙大拿。”

“我要给你们干活儿,”大嘴唇说,“在这儿弹钢琴的日子结束了。万茨不养活我,我又不会做饭,我会饿死的。”

“你会在里帕布利肯河里淹死。”奥古斯塔斯说。大嘴唇两腿中间夹着一个小包袱,他显然已经准备就绪。

“咱们走吧。”他说。

“也罢。我们有了两个爱尔兰人,也需要一个肚子上有窟窿的人。”大嘴唇曾经是个好骑手,考尔可以让他看守坐骑。

篷车出镇时,寡妇科尔正在外面晒衣裳。太阳这么毒,奥古斯塔斯心想,没等她将衣服搭到绳上就干了。她养了几只羊,有一只正在啃装衣服的篮子的提手。她是位仪表端庄的女人,奥古斯塔斯每想到他与她不能很好地相处,便感到一阵懊悔。事实是他们连在大街上也免不了争吵。这也许是因为她丈夫乔·科尔使她厌烦了二十年,养成了她喜欢吵嘴的毛病。他本人也喜欢争吵,但不能与一个一生都烦闷的女人吵,否则生活就太紧张了。

就在他们离开镇子的工夫,大嘴唇忽然伤感起来。骄阳之下,小镇沐浴在白光中,全镇唯一的活物就是那位寡妇和她的山羊。全镇只有十座建筑,几乎不足以构成一个小镇,然而大嘴唇还是伤感起来。他还记得这里有过另一个酒吧,里面有五个墨西哥妓女。在肚子上被打出窟窿以前,他经常出入那里,也风流过一些日子。他从未忘记那些乐呵呵的娼姐儿,她们总是坐在他的腿上。其中一个叫玛利亚的姑娘愿意与他睡觉,只是因为她爱听他弹钢琴。那是什么样的岁月啊!

想到这里,他热泪盈眶,因而他泪汪汪地看了孤鸽镇最后一眼。尘土满布的街道在他的视野里,好像正处于倾盆大雨之中。

奥古斯塔斯碰巧发现大嘴唇在哭,眼泪顺着鼻子两边流淌,灌进他那耷拉的嘴里。大嘴唇通常一喝酒就哭,所以哭并不新鲜,但他现在好像没有喝酒。“你要是生病了,就别去了,”他严肃地说,“我们可不要有病的牛仔。”

“我没病。”大嘴唇说。他为流泪而感到不好意思。过了片刻,他觉得好些了。孤鸽镇渐渐远去了——越过棘丛,他已看不见小教堂的尖顶了。

“离开一个地方挺别扭的,不是吗?”他说,“你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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