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2)
七月寻找爱尔迈拉的路上,倒霉的事接踵而至,简直像《圣经》中的约伯一样。尽管他百般小心,还是接二连三地出事故,遇到挫折,他在史密斯堡时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类事情。骑着那匹刚买的马离开道奇第三天时,他的马想挣脱缰绳,结果倒在地上摔伤了腿,原来这匹马没有被驯好。七月等了一天,希望它的伤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严重,然而第二天,情况更坏了。出门一次就失去两匹马,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在此之前,他连一匹马都没有失去过,但事实就是事实,他不得不正视它。
另一事实是,除非他走回道奇去,否则根本不可能再搞到一匹马。他前方是大草原,一直延伸到普拉特河,路程遥远得很。七月极不愿意走回头路,但无可选择。道奇城就像块磁铁,他离开后又把他吸回去。他像打死头一匹马那样把第二匹也打死了,扛起马鞍,然后往回走。他神情严肃地走着,力图不去想在这段时间内爱尔迈拉会离他越来越远。
来到阿肯色河,他游了过去,穿着湿衣服进了城,又买了一匹马,一小时后便离开了。那个老马贩子喝得半醉,还一心要高价,但七月打断了他的话。
“年轻人,你去哪儿都走得不快呀,对吧?”老人呵呵笑着说。七月想,这句话一个钱也不值。他立即返回阿肯色河,骑马蹚了过去。
在整个旅途中,七月一直在被多年前发生在史密斯堡的一件事袭扰。有一个棉花商——城里最好的人之一——因做买卖去了孟菲斯,他一走,他的妻子就病了。人们给他拍了封电报,但他已经在回来的路上,所以没收到电报。那个人叫约翰·菲希尔。他骑马回到史密斯堡时,看见教堂后面在举行葬礼。他本是个热心人,因而骑马过去看看是谁死了。人们见他过来,都愣住了,因为被埋葬的人正是他的妻子。七月正在帮着往棺上盖土,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约翰·菲希尔意识到自己晚了一天时脸上的那副表情。他的妻子死在他回来的前一天下午。约翰·菲希尔是个健康人,但此后只活了一年。只要在街上遇到见过他病榻上的妻子的人,他就会问:“你想我要是早点儿回来,我的妻子会活下来吗?”人人都对他说不会,但他不相信。
七月没有理由以为爱尔迈拉病了,但实在放心不下,每耽误一次都使他心急如焚。幸而这匹新买的马很强壮,能赶路。七月催马急行,只有在他感到马需要休息时自己才跟着休息一下。他细心观察着那匹马,因为他经不起再失去一匹了。他只剩下两块钱,外加一点儿咖啡、腌猪肉和步枪。他想打死一只羚羊,但打不中,只好以吃腌肉为主。
接近里帕布利肯河时,又遇到了一件倒霉事。他在河的陡岸宿营,因为极度疲劳,把马拴好便鼾然大睡了。他睡得并不好,晚上他觉得腿上叫什么蜇了一下,但因为太困而没有去管它,因为红蚂蚁咬过他好几次了。
他醒来时感觉到难以忍受的疼痛,原来右腿已肿得很大,他不得不把裤子割开,看看是怎么回事。裤子割开后,他发现膝盖上方有蛇咬的牙印,一定是有条蛇在夜里爬到他身边,他睡觉不老实,翻身时吓着了它。他没有听见蛇发出的响声,但那也许是条小蛇,要么就是它的尾部断了。
起初他心中非常恐慌。蛇是半夜咬的他,蛇毒在体内已经好几个小时了,现在就是把咬伤的地方切去,放出毒液,都为时已晚。他身边又没有药,真是一筹莫展。他觉得头部轻飘飘的,心想自己快要死了。他从陡岸那里向北越过里帕布利肯河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他估计一直能看到内布拉斯加。在即将到达他要去的地方时被蛇咬了,真正是走霉运。他的水也不多了,因为离河近,他没有节省他的水。
陡岸没有阴凉,他用帽子把脸盖住,半躺半靠在马鞍上,大汗淋漓。他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深感羞愧。他开始神智昏迷并说胡话,与罗斯科进行长时间的交谈。他看见了罗斯科的脸,一清二楚。罗斯科已经死了,但他好像并不因为自己的死而责备他。如果他自己现在也死了,就没什么关系了。
七月没有死,但他的腿痛得厉害。晚上下了一场大暴雨,他除了缩在鞍毯里,没有任何办法。他的上下牙开始打架,怎么也止不住。他真想以死来得到解脱,这种罪太难受了。
次日早晨,太阳很毒,他的衣物很快就干了。他身体虚弱,但没有要死的感觉,只是他必须尽量不看自己的腿,那条腿太难看了,看了以后心里真不是滋味。如果医生见了它,准会把它锯掉了事。他试着轻轻地弯了弯腿,钻心的疼痛顷刻传遍全身。然而他必须到弱了,没能接下一些雨水。
那天下午,他站了起来,但右脚不能触地。他想方设法地趴到马背上,来到河边。三天后,他才有了点儿力气回去取马鞍。到河边去一趟耗尽了他的力气,连解扣子的力气都没有了。一天清晨,他用手枪打死了一只鹤,鹤肉给了他一些力气。他的腿既没有复原,也没有烂掉。他的右腿已稍微能用点儿力了,但只是一点儿而已。
被蛇咬的第五天,七月骑马过了里帕布利肯河。离开道奇以来,他一个人也没遇见过。他很担心印第安人,因为他伤成这个样子,很容易成为牺牲品,但是后来由于过度孤寂,他甚至觉得如果能遇见一两个印第安人,他也会高兴。他开始怀疑偌大的北方是不是有人居住。
接近内布拉斯加时,草原变成了一片灰黄。他知道自己肯定不会死,但仍不断地感到头昏,眼前的东西飘忽不定,胃里的东西直往上翻。夜里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与罗斯科说话,虽然周围并没有人听他说,可是他还是感到尴尬。
他仍坚持向前走去。溪流越来越多了,他不必再为水操心。有一次他仿佛看见了远处骑马的人,当他朝他们走去时,发现那原来是两头野牛。它们在草原上待着不动,好像迷了路。七月准备打死一头,但他吃不完那么多肉,再说如果他打死一头,另一头就会像他一样形影相吊,因而他放下了枪。当天晚上他用石头打死了一只大草原鸡。
又过了三天,他见到了普拉特河。它从两面棕黄色的高坡之间蜿蜒而过。不久,他又遇到了车辙,便顺着它向西走去。
中午前后,他看见在普拉特河南边约一公里处,有一所孤零零的木头房子,附近有畜栏和几个小棚子。房子附近有一大群马在吃草。七月都要哭了,因为这说明他迷路的日子终于结束了。城市肯定离这里不远,不然是不会有人在这里盖一所木房子的。独自在草原上度过了几个星期,七月多么想到城里去啊,虽然回忆起自己一路上的遭遇,觉得在城里找到爱尔迈拉的希望并不大——一个女人如何能走这么远的路?
他向房子走去时,北边出现了一个老汉,他刚从普拉特河上来,马身还在往下淌水。七月发现河北边的马更多。老人一头白发,像是个墨西哥人。他的枪横放在马鞍上。七月不愿意显得不友好,便停下来等着他。
老汉不住地看他的那条腿。七月忘了他那条腿有多难看,甚至忘了腿的颜色仍泛黄,而且还光着,那是因为他把裤腿割掉了。
“疼吗?”老人用英语问道。七月听到英语很高兴。
“没之前疼了。”七月说,“奥加拉拉在附近吗?”
“离这里三十公里。”老人说,“我叫柯罗,到我家来吧,你一定饿了。”
七月没有表示反对。他这时才想起人们在家里是坐在桌子旁边吃饭的。长时间以来,他吃的东西全是半熟的腌肉或半生的野味,现在一想起要坐到排场的饭桌旁,他便感到很羞愧,他深知他的样子可够寒酸的。
离房子近了时,他猛然听到尖厉的笑声,一个小姑娘从房角飞也似的跑了出来,另一个比她稍大点儿的姑娘在后面紧追不舍。前边的那个跑到房子与畜栏之间的一个小棚子里去,想躲起来,但她的姐姐已经抓住了她,两人边扭斗边尖声叫嚷着。大点儿的姑娘想把什么东西塞进小姑娘的脖领里,并且终于成功了。这时小姑娘急得直蹦,大点儿的姑娘则笑着跑开了。
这两个骑马人过来时,看见房后石阶上出现了一个女人。她穿一件灰色罩衣和一条围裙,抱着一个婴儿。她显然在生气,因为她冲那两个姑娘喊了句什么,她们便不再大声喊叫,停下来面面相觑,慢慢地朝房子走去。那个女人手里抱着的婴儿哭闹个不停,但声音比那两个姑娘的小得多。她对大点儿的姑娘说了几句话,那姑娘解释了几句,而那个小点儿的姑娘指着小棚子为自己辩护。那个女人听了一会儿,很快地说着什么。七月想,她一定是在责备她们。
七月独自过了这么久,乍一见到女人,他觉得有些紧张,何况这个女人正生着气。但他走近时才知道,不管她生气不生气,他都情不自禁地想看她。她教训女儿们时眼睛炯炯有神,两个孩子都不是安安静静地听她说,而是不停地还嘴,但这位母亲根本就不理睬她们的争辩。她薄薄的棕发在脖子后面绾成了髻,一部分头发已经披散下来。
那个墨西哥老人对这一切无动于衷,事实上还觉得挺有趣。他若无其事地骑到她们跟前才下了马。
“可她要往我脖子里放蚱蜢,”小姑娘说,“我恨死她了。”
“我不管谁恨谁,”女人说,“为了这孩子,我一夜没睡,你们知道他有肚子痛的病。为什么偏在我的窗户底下吵,好像这么大个草原,除了我的窗户底下就没有地方让你们闹了。这儿没别的,还没有地方吗?”
“是只蚱蜢。”小姑娘还要犟嘴。
“啊,这是你见的头一只蚱蜢,是吗?”那个女人说,“要是把孩子吵醒了,叫你操心的事可就不止一只蚱蜢了。”
这个女人很瘦,但怒气使她的脸色红乎乎的。姑娘们终于老实下来,这时她才抬起头看见了七月。她略带敌意地翘起下巴,似乎也要与他干一仗。而当她看见他那条露在外面的腿时,她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她那双灰褐色的眼睛突然死死地盯住了他。
“下马吧,先生。”老人说。
两个姑娘四处望了望,才意识到来了生人。她们立即停止了耍笑,雕像般地站着不动。
那个女人笑了笑,像是从愤怒转向了高兴。
“你好,我是克拉拉。”她说,“对不起,乱成一团了。我们这儿的人都会喊叫。下来吧,先生,欢迎你来。”
七月长时间没有开口讲话了,只是刚才与柯罗说过两句,再就是说梦话时和罗斯科·布朗说过。他一开口,声音很沙哑。“谢谢,我真不愿意麻烦你。”他说。
克拉拉哈哈大笑:“你弱成这个样子,怕连谁都麻烦不了,”她说,“我们净给自己找麻烦。要是还有什么我们没有见过的麻烦,那才稀罕呢。这是我的两个女儿,莎莉和贝特西。”
七月对两个姑娘点了点头,下了马。他的那条腿骑马骑得已经僵了,他不得不蹦跳着走到前廊。婴儿还在哭,那个女人一边看着七月下马,一边摇着怀里的婴儿。
“他叫蛇咬了。”柯罗说。
“我想是我压到蛇身上了,”七月说,“我一直没发现,早上起来腿已经肿了。”
“啊,你要是能活这么久,我看就用不着害怕了。”克拉拉说,“我们给你弄点儿吃的。最近常有病人来,有时候我想还不如不卖马,开个医院算了。到屋里来。姑娘们,你们给他腾个地方。”
老人带他来到宽敞的厨房里,克拉拉抱着婴儿,拨旺炉膛里的火。
“我叫两个女儿去打点儿水,你先洗一洗,”克拉拉说,“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七月约翰逊,”七月说,“阿肯色人。”
克拉拉差点儿把拨火棍弄掉了。女儿们对她说过,那个满脸伤疤的小个子男人告诉她们,和他们在一起的那个女人嫁给了一个司法官,叫约翰逊,是阿肯色人。她没有注意她们的话——在她看来,那个女人不像是嫁人的那类人。再者,小个子男人曾悄悄说过,那个大个子野牛猎人以为他已经娶了她。两个女儿认为家里来了这么个同时嫁给了两个男人的女人,真是件有意思的事。而这还不算完,因为那个女人自己说她与迪·布特——人们上星期吊死的那个人——结了婚。吊死他时,柯罗正在城里,柯罗说绞刑进行得很顺利。
克拉拉更加仔细地看了看厨房里的这个人。他很瘦,有点儿迷惘,可能是不大相信经过那么一段跋涉还能活着的缘故。她自己与鲍勃穿过大草原来到奥加拉拉时,就有过那种感觉,何况她还没有被蛇咬伤或经受过格外惊险的遭遇。
如果他确实与那个女人结了婚,那么她怀里这个流着涎水的小娃娃就可能是他的孩子。克拉拉感到一阵恼火,主要是对自己。她已经离不开这个孩子了,她喜欢与他一同躺在**,看着他那双小手乱抓乱动。他也会长时间看着她,眉头紧皱,似乎要弄清人生是怎么一回事。但当克拉拉冲着他笑,并把手指伸给他让他抓时,他就不再皱眉头,而是高兴地咯咯笑起来。除了肚子痛,他是个健康孩子。她知道孩子的母亲可能还在奥加拉拉,她本该把孩子带到城里去,看看那个女人是否已回心转意,想认自己的儿子,但她一次次推迟动身。如果不得不把这孩子还给人家,那可太让她伤心了。她对自己说,如果那个当母亲的不因想孩子想得要死而前来把他领走,那么那个母亲可就太愚蠢了,根本不配要他。她提醒自己,她该摆脱养儿育女的繁重琐事,好像也不能再那么干了。她明白她应该通过别的途径使自己快乐地生活。可是她就喜欢小娃娃,没有任何一件事能像小娃娃那样使她愉快、幸福。
她还没有认真想过他会有一个爸爸到这儿来,然而才三个星期,就有一个肮脏、疲倦的拖着一条变了色的坏腿的爸爸,出现在她的厨房里。
克拉拉又拨了一两次火,稳定了一下情绪,然后转过身来看着七月。
“约翰逊先生,”她说,“你也许是来找你妻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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