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6章 中医改革之医师公会(2/2)
本制度共分九级,自一级至九级,医术与声望逐级递增。
学徒、药工不在其列。
品级称号核心资格与晋升关键初阶一级医师出师之起点。
需由恩师亲笔签署《出师荐书》,并提交50例完整医案经公会审核通过,证明已得师传真谛,可独立应诊。
二级医师独立行医之巩固。
需提交100例有效医案,并由其恩师或一位三级以上医师联名举荐。
三级医师初露头角。
需提交200例医案,且其中须有30例疑难杂症之诊治记录。
需由两位四级以上医师举荐。
中阶四级医师登堂入室。
医案总数达400例,其中需有50例重症或急症成功诊治案。
需由一位五级医师及其恩师(或另一位五级医师)共同举荐。
五级医师一方良医。
医案总数达600例,需有10例被公会考核委员会评为范例医案。
需由三位五级以上医师举荐。
六级医师声名远播。
医案总数达800例,范例医案需达20例。
需由两位七级以上医师举荐。
高阶七级医师杏林名家。
不仅医案精要(总数1000例,范例40例),更需在公会学术会议上主讲一次,或著有未刊之医论手稿,经委员会评审认可。
需由三位七级以上医师举荐。
八级医师一方泰斗。
医术已臻化境,公认能起沉疴。
举荐人需为四位八级以上医师,并需提交一份对某类疾病有独到见解的系统论述。
医案考核重于质而非量。
九级医师国手宗师。
乃医道之巅峰,非考核所能尽限。
须由全省医师公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并征得至少三位现任九级医师(若有)之同意,共同提名、评议后,公议推举而产生。
其对医道须有开创性贡献,德望足以领袖群伦。
第三章运作细则
第一条师徒责任
师之责:传道、授业、解惑,并对举荐行为负全责。
若弟子医术不精、德行有亏而师举荐之,师将受公会训诫、罚金,乃至暂停举荐资格。
徒之礼:终身敬师。
所缴师恩金(诊金3%)乃酬谢师恩,培养后进之义,非永久义务。
若师亡故或停诊,此项即止。
第二条医案考核
医案须详实记录患者年龄、体质、症状、脉象、舌象、辨证、治法、方药、煎服法及预后,并有效果追踪。
公会设考核委员会,由各级别医师代表组成,以盲审(隐去医师姓名)与会审相结合方式评定。
范例医案之标准为:辨证精准、理法方药一以贯之、疗效显著、记录完备,能为后学之楷模。
第三条举荐制度
举荐人须与被举荐人无直系血亲关系。
举荐书须陈述举荐理由,并附具体事例。
举荐人需为其举荐内容之真实性背书。
若发现串通舞弊,举荐人与被举荐人皆永久革出公会。
第四条医师公会
公会为公益机构,账目公开,每季公示医道发展基金收支。
公会负责组织考核、举办学术交流、编纂医案集、对贫苦者施诊施药,并维护医师合法权益。
章程结语
此制之设,非为划地自限,乃为存学术之真、励后学之进、明传承之序、立医道之信。
使学者有阶可攀,贤者有途可进,病者有心可托。我三晋医林,能否于国医式微之际,独树一帜,重光炎黄岐伯之道,皆系于此制之实行。
望我同人,共勉共励!
民国八年春月
山西全省医师公会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