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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调岗(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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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默然了一下:“听说是一家子都让人牙子卖到远处去了,她拿的是一件银烧蓝暖砚还有个玉镇纸,那砚可以注入热水,冬日再冷也不怕冻住,她原是想着这砚台夏天用不上,不易被发现。”

谁知自己心虚,出门时露了马脚,被逮了个正着。

想到这里,明珠提醒她:“你要是有了相好的,好好和太太说,老爷太太都心善,到了年纪的都会放出去嫁人的,切不可偷偷儿的做些什么。”

云清寒点点头,沈家确实已经是好相处的人家了。换了别的人家,偷东西直接送官了,下场更惨。

“那如果当时,那个人没有被抓住,那是不也就逃掉了?”云清寒有些好奇,也算是试探,“有逃出去过的吗?”

明珠像看一个傻子:“你在想什么,哪儿有那么容易,我劝你别往这个方向想。”又觉得自己说话有些重,缓和了语气,“就算逃出了沈府,就算主家不报官,你以为就好了吗?其实出去了也没有好下场的。”

明珠的爹是沈家的家生子,得了主家的信任去做了铺子里的掌柜,明珠自小跟着她爹她柜上看,见的人多事也多,她从小就知道逃出去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你可知道对于逃出去的人一旦被发现了会有什么下场?”明珠问她。

当然不知道,云清寒对这个时候的法律还不是很熟悉。

见她摇头,明珠带着她又去了隔壁,从角落的箱子里找出一本来给她,“你识字的吧?不识字也进不来,你自己看吧。”

明珠递给她的是一本成色尚新的书。

“这是什么?”云清寒接过来,见封面上写着大清律令实例,着者不认识,随意翻开来。

那页正写着:解役押解逃人窝家,有故意致死及受贿纵逃者,责四十板,流徙——顺治十四年定。

再看,下一条写着:凡解役二名同押逃人者,致有疏脱者,一并流徙。或有一名有事在后,一名看守疏脱逃人者,将疏脱之解役流徙,其在后者免罪——康熙十二年。

前面的时间靠近大清初期,再往后就是越来越近。

云清寒又翻了一下,新的一页写着:凡旗下家人初次逃走者,左面刺“逃人”字,鞭一百。二次逃走者,右面刺字,枷号一月、鞭一百,均交由旗主领回,如伊主不愿领回者,免其刺字,交县与民人一体管束。三次逃走者,发各省驻防给官员兵丁为奴,照例刺字。旗下家人妇女有逃走者,亦照此科断,按律收赎,均免刺字——道光五年定。

其他的,还有如冒充逃人、窝藏逃人、亦有僧道窝藏逃人等罪名,非常齐全。

已经不需要在往下看了,云清寒的心已经完全不敢往这些方向想了。

看她服帖了,明珠从她手上把书拿过来收回去,和她说道:“现在没想法儿了,老老实实待着吧。等过几年,太太给你挑个柜上管事家的孩子,你也就算有自己的日子了。我们不就求个安稳么。”

最后那句话,她也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云清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反正心是凉的,看样子自己似乎只能宣统帝上去以后才能不做奴隶吗?

想不出来,想不出来,千头万绪困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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