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琼斯家族来人(1/2)
公审的第三天不再对普通民众开放,唯有贵族凭借家族徽章才能进入场地。
因为审判的对象是骑士阶级。
李维首先宣读了来自哈弗茨的手令——唯有直接领主才能对骑士这一贵族阶级进行审判。
随后是由12名骑士代表组成的“陪审团”入场——他们将投票决定法官宣判的罪名是否成立。
当然,这些骑士的存在也是为了应付可能的“司法决斗”。
代表选举遵循一些约定俗成的原则。
比如说避开嫌疑人的亲属、对候选人的过往声望进行审查、候选人必须成年等等。
李维也派人一一登记了下来,为以后制定选举规范提供参考。
当然,“代表”这种东西不论是等额选举还是差额选举,只要思想够滑坡,内幕总比真相多。
但能进步一点是一点,从0到100总归要有一个过程。
“学生奶”总比“指鼠为鸭”的违法成本高一点;“旋转门”也比“极西冰原鲶鱼”的吃相要好看一点……
随着一条条罪状的列举,台下的流浪骑士们有不少人的面色都不太自在起来。
而另一部分人的目光则越来越亮。
“比卢·达利,你的犯罪证据确凿;以法律的名义,我认定你无权使用「司法决斗」。”
法官做出了宣判。
“司法决斗”是“荣誉决斗”的衍生,适用于证据不够确凿的贵族犯罪。
嫌疑人在“司法决斗”中获胜,即可无罪释放。
十二只手同时举起,意味着陪审团的12名骑士代表一致同意法官的判决。
作为主裁者的李维当即落锤:
“判决成立,比卢·达利,你是否要使用自己的「上诉权」。”
“上诉权”顾名思义,是贵族嫌疑人向直接领主的上级领主进行申诉的权利。
这项权利的诞生自然也是各级领主互相博弈的结果。
当然,大多数嫌疑人都会放弃这项权利。
毕竟国王和伯爵打架,骑士大概率先遭殃。
比卢·达利不出意料地放弃了上诉,认罪伏法。
“带下一个嫌疑人。”
……
「关于领主法庭的具体配置如下……」
「关于利用巡回法庭回收司法权力的建议如下……」
「关于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分如下……」
公审大会结束,李维回到自己的住处,又新开了一本名为《法律与改制》的新书。
当然,和李维的大多数的新书一样,《法律与改制》初定版本只有一个开头和一些粗糙的设想。
后续的完善工作,需要大量的社会实践来论证。
「假如自己是个网络写手的话,大概率是要被骂成死太监、大内总管的。」
想到这里,李维嘴角一咧,将书丢进私人书箱里,转头开始给哥顿去信。
李维在巴格里亚尔村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剩下的就是把黎塞留困在这里,顺便考察一下这些来凑热闹的贵族子弟里有没有几个可造之才。
随军牧师的问题则是由哈弗茨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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