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岛(1/2)
“啊!”
早上,陈旺的一声大吼,惊起了几只在篝火残灰旁捡拾残羹冷炙的海鸥,紧接着,陈旺就对着这明显和燕子没啥关系的海鸟们,深情地咏叹着:“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积着!乌云!”
“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有一只海燕,在高傲地飞翔!”
“啊!”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这海军甲板上,一群人瞅了几眼发疯的陈旺,又看了看,今天这湛蓝的大晴天。
然后,他们又看了看发癫的陈旺。
傻逼。
小公爷刚才好不容易制作好的捕鸟陷阱,就在陈旺这突如其来的一嗓子中,全部失败,鸟都飞了,也就是船上的人身体好,碰到上岁数的,他这嗷的一声,备不住得有人突发脑血栓心肌梗死。
“你们不懂。”
正如很多哲人所说,人活一世,就是你看我有病我看你缺魂的事儿,陈旺当然是个疯子,如果不疯,他也不会抄袭高尔基的这首著名的长诗《海燕》,因为这年头那名大作家,早就把这首诗写出来了。
陈旺正在意淫自己是个不世出的大文豪,对着听不懂诗歌美好的小公爷敦敦教导:“你可长点心吧。”
“?”
小公爷重新整理陷阱,他刚才听陈旺大哥说,海鸥最喜欢吃的就是薯条,但这日军仓库里有不少土豆,这薯条是哪个菜系的名菜却无从得知,总不能吃炒土豆丝吧?
“薯条?开封菜菜系。”陈旺拿着一个牙杯,不知道从哪儿找了点儿鬼子的牙粉,对着大海就开始刷牙。
浑似犯了羊癫疯一样,脑袋和手臂共振,牙齿和舌头喷吐白沫。
刷完牙后,陈旺解开裤子。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他才不是疯子,历史上无数文人墨客都写过咏叹大海的诗词歌赋,但人间绝大多数都是俗人,当我们在海上,学人写诗,认真推敲、殚精竭虑七天都憋不出六个字儿的时候。
雅的确实来不了,还是整点儿俗的吧。
抛开世俗道德的约束,很少有人能拒绝对着大海袅袅的诱惑。
来一泡。
哗啦啦——
爽。
这世界上快乐的事情,其实都可以很简单。
众人看着像是抽风的陈旺,一时间不知道该说点啥,只能由他去了,倒是野兽出身,从小就在辽东大山中长大的妖怪文彦,则认真思量了一下陈旺这个行为的野外生物学作用。
“难不成,他真的在标记领地?”
又疯了一个。
……
这已经是主线任务的第二天了,时间比昨天快得多,不仅程东和阿伊莎觉得累,陈旺都觉得,这个副本复杂的都可以写几十万字的小说了,没想到才过了不到两天的时间。
所幸高潮过后,总要迎来一阵闲适和闲暇。
这日军的无畏舰虽然有诸多不便之处,但这威慑众生的模样,也让陈旺体验了一把伪军过境黄鼠狼进鸡窝的感觉,不管是海盗还是渔民,或者是海中出现的“海仙”,都不敢靠近。
人的名儿树的影儿,鬼子这糟烂的名声,真的名不虚传。
也不知道大清海军去哪儿了,如果能够碰到那些舰队,虽然陈旺对这个朝代的朝廷观感极差,也要捏着鼻子把这艘船献给国家……可等来等去,就是找不到它们的踪影。
只有几只海鸥,才肯光临这海上的钢铁孤岛。
“报国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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