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火中证(1/2)
第九章火中证
郑氏货栈的火光映红了冯翊县的半边天,赵五立于混乱的人群中,目光如炬。
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毁了证据,也烧出了一线生机。
在焦木与灰烬间,赵五开始了一场与时间、与地方豪强的博弈。
郑氏货栈的火势极大,西北风助长下,吞噬了囤积粟米的仓廪和毗邻的账房。县衙的弓手和附近百姓奋力扑救,直至后半夜,火势才渐熄。空气中弥漫着焦糊的谷物气味和湿木柴的烟味,残垣断壁间,余烬未消,闪着零星的红光。
赵五并未回衙,而是留在现场。他命弓手封锁四周,不许闲杂人等靠近,尤其是郑家的人。货栈主事郑魁,一个身材肥胖、眼神闪烁的中年人,带着一众家丁匆匆赶来,满脸焦急与愤怒,试图闯入火场“清点损失”,被赵五严令拦下。
“郑主事,火因未明,此地暂由县衙接管。若有损失,待本官勘查完毕,自有公断。”赵五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
郑魁瞪着眼:“赵县尉!这是我郑家私产,你……”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赵五打断他,声音微冷,“何况是涉嫌牵连人口失踪案之地?郑主事,还请稍安勿躁。”他特意加重了“人口失踪”四字,郑魁脸色一变,悻悻退后,眼神却更加阴鸷。
天色微明,赵五不顾疲惫,亲自踏入尚有余温的废墟。脚下是湿滑的灰烬和烧焦的谷物,断梁残瓦不时绊脚。他仔细搜寻,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原本应是账房位置的角落,他发现了几片未燃尽的账簿残页,边缘焦黑,字迹模糊,但隐约可见“工佣”、“钱粟”等字样,还有一些难以辨认的人名和数字。他小心收起。
更重要的发现,来自一处被倒塌货架掩埋的角落。清理后,可见地面有拖拽的痕迹,延伸至一道暗门。暗门已被烧毁,推开后,露出一间狭小的暗室。室内空空,但墙壁上留有几处暗红色的斑点,似已干涸日久,赵五用手指捻起一点,凑近鼻尖,隐隐有一丝极淡的腥气。他心中凛然,这极可能是血迹。
(古代司法检验中,对血迹等痕迹的识别和重视,是断案的关键环节之一,如宋慈《洗冤集录》中便有详细记载,唐代虽无系统专着,但亦有相关经验。)
就在这时,一名被派去下游查访“水漂子”的弓手匆匆回报:在渭水下游一处回水湾,发现一具被泡胀的男尸,面容难辨,但体格与张老五之子张初一相似,且身上有被捆绑的痕迹。尸体虽腐烂,但依稀可辨年轻男子的特征,手腕脚踝处有深可见骨的勒痕,显是生前受虐。仵作初步判断,死亡时间约在月余,与张初一失踪时间吻合。张老五被带来辨认,虽无法从面容确认,但看到尸体腰间一枚熟悉的粗麻绳结和脚上一处旧伤疤,老人顿时瘫倒在地,嚎啕痛哭,认定这便是其子。
人命案!性质截然不同了。赵五心中沉重,更觉压力巨大。郑氏货栈的火灾、暗室的疑似血迹、下游的尸首,这些线索似乎隐隐指向一个残酷的真相:张初一可能因故被郑家货栈的人囚禁甚至杀害。
然而,所有这些都还是间接证据。账簿残页不全,暗室血迹无法确定是人血且来源不明,尸体身份也非铁证。郑家完全可以推脱干净。赵五深知,若无直接证据或确凿口供,难以撼动树大根深的郑家。
他回想起前世所知的审讯技巧,唐代能吏张鷟曾用“假信案”让罪犯在真伪难辨的文书面前心理防线崩溃,又曾用“放驴寻鞍”之法,利用牲畜习性找到赃物。这些方法的核心,在于把握人性弱点,出其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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