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叶正海归队(1/2)
孙宾那是一点机会都没放过,小到几块钱的矿泉水,大到几百块的团建零食,全走的亲密付。
也正因如此,孙宾在
提起禁毒队的孙队,大家都竖起大拇指:“孙队这人,没说的!大方又体贴,跟着他干活,天天有好吃的!”
沈韶华看着手机里的消费提醒,嘴角抽了抽:花我的钱赚口碑?好的很啊。
有一瞬间,她都想给孙宾来个釜底抽薪,给他下个“不许乱花钱”的精神暗示。
察觉到自己的那点控制欲又有点犯了,她赶紧停止。
孙宾不一样,他是并肩作战的同志,不是可以随意操控的棋子。而且他确实是个人才,脑子活、人脉广、办事靠谱,她不需要把他的思维变得僵化。
性子无耻了点又怎么样?这顶多算是人才附带的“小代价”,总体来说利大于弊,还能接受。
沈韶华摇了摇头,笑着把手机揣回兜里——只要孙宾能把活干好,花点钱买个团队凝聚力,值了。
她倒不是舍不得那些钱,就是觉得···有点被人占便宜的感觉。
他要是一下子刷个十万,也没怎样。但这样反而让人心里不舒服。
夜轨案的余波还未完全平息,梅江县局刚恢复些许平静,又过了两天,叶正海和梁成就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
两人一身干练的便装,手里还提着行李箱,而最引人注目的是叶正海怀里抱着的雪墨。
那只通体乌黑、眼睛像蓝宝石般的玄猫。黑猫正懒洋洋地窝在他怀里,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他的手臂。
说起雪墨,这里面还有段小插曲。
当初沈韶华离开光明市局时,房局本来是想把雪墨留下的。毕竟有这么一只通灵性、能在关键时刻提供线索的小家伙在,办案简直是省了不少事,说是“杀手锏”也不为过。
房局的理由还十分充分:“雪墨名义上也是有编制的,而且编制就在光明市局,留在这才名正言顺。你要是带走那要打报告。”
可沈韶华当时走得急,要赶去梅江接手新任务,压根没工夫跟他掰扯,只丢下一句“你们要是想留下它,就留下试试吧”,便匆匆离开了。
房局一听这话,心里还犯嘀咕:不就是只猫吗?再娇贵还能不听管教?试试就试试!
结果这一试,光明市局的刑警们算是彻底见识到了什么叫“猫主子”。
开始接手雪墨的刑警还高兴得不行,觉得自己捡了个宝贝,每天变着花样给它买罐头、逗猫棒,想着好好“讨好”一下这位“编内同事”。
可雪墨却丝毫不给面子——叫它往东它往西,叫它闻证物它直接扭过头睡觉,别说帮忙查案了,就连最基本的指令都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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