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物证铁链(1/2)
县令的惊堂木余音仍在梁上萦绕,李屠户杀猪般的嚎叫渐次微弱下去,被衙役如同拖死狗般拖向堂后行刑。公堂之上,似乎只剩下赵小满平稳的呼吸和那卷摊在公案上、依旧散发着无形血腥气的血书诉状。
然而,赵小满深知,仅凭血书带来的视觉冲击和初步的言辞交锋,尚不足以将李屠户彻底钉死在律法的耻辱柱上。血印代表的是决心和人数,是“情”的震撼,却并非无可辩驳的“物”的铁证。李屠户虽暂时被震慑,但其族亲党羽仍在,若不能形成无可动摇的证据链,日后难免再生波折。
就在县令准备就此结案,吩咐文书草拟判词之时,赵小满再次开口,声音清越,打断了堂上略显松懈的气氛:
“青天大老爷明鉴。民女尚有**实据铁证**呈上,以固其罪,防刁民日后翻供狡赖!”
县令正准备端茶的手一顿,疑惑地看向她:“哦?还有何证据?”
赵小满不慌不忙,从一直放在脚边的一个旧布袋里,依次取出几样东西,由衙役接过,呈至公案。
第一样,是一只破旧的麻布粮袋,上面还沾着泥土和几处清晰的、脏污的**鞋印**,尤其是一个踹踩的痕迹,格外醒目。袋口处,残留着少许金黄的麦粒。
“此乃李三抢粮时所用粮袋之一。袋上鞋印,可与李三当日所穿之鞋底花纹比对。袋中残余麦粒,可与民女田中未收之麦穗比对品类成色。”赵小满陈述道。
县令微微颔首。
第二样,是一小捆用细绳系着的**麦穗**。但这些麦穗并非饱满金黄,而是显得凌乱破碎,许多麦粒被踩踏脱落,沾满污泥,与粮袋上残留的洁净麦粒形成惨烈对比。
“此乃李三踹倒粮袋、践踏抢夺时,被踩入泥中的麦穗。足见其抢夺时之猖狂暴戾,非但抢掠,更肆意毁损!”赵小满的声音带上了一丝冷厉。
县令看着那被糟蹋的粮食,眉头皱得更紧,眼中闪过一丝对浪费粮食的本能厌恶。
第三样证据最为惊人——竟是一小块已经有些变色、边缘干瘪、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混合异味**的猪肉!上面明显沾染着不自然的黄褐色污渍!
“此乃从李三被粪水泼污的肉铺案板上,割下的一小块‘证肉’。”赵小满果断的解释道,“其上污渍气味,可与仍在李三肉铺地面、墙板残留之粪污比对。此证可明,民女等以粪水泼铺,实乃其抢粮伤人在先,我等激愤报复于后,事出有因,并非无故寻衅。且其肉铺卫生状况如此,售肉是否洁净,亦请老爷明察。”
呈上这块“粪水污肉”,堪称绝杀!不仅坐实了李屠户抢粮是冲突起源,更暗指其肉品本身就有问题,巧妙的将“污秽”的标签狠狠反贴了回去!县令和师爷看着那块肉,都下意识地掩了掩鼻,脸色更加难看。
物证一件件摆出,如同冰冷的铁环,开始一环扣一环地锁向李屠户的罪名。
然而,赵小满的准备还不止于此。
就在县令对着这些“有味”的物证面色凝重时,赵小满再次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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