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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律碑永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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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擒人贩的胜利,如同一声嘹亮的号角,极大地鼓舞了赵家屯的民心,也更坚定了立身堂和赵小满彻底铲除“卖女”陋习的决心。王县令的禁令虽已下达,但时日尚短,且仅以公文形式传播,许多偏远村落或许尚未知晓,或知晓了也心存侥幸,认为官法如炉,未必就能烧到自家门前。

赵小满深知,要想让这禁令真正深入人心,成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就必须让它以一种更直观、更持久、更具威慑力的方式,矗立在每个人眼前,刻进每个人心里。

这一日,她召集立身堂众人和屯中乡老(如今已是支持改革的一方),提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想法:

“县令大人的禁令,是保护我等女子性命的护身符。但公文会褪色,告示会破损,口耳相传会失真。我们要将这禁令,刻在石头上,立在村口前!让每一个进出赵家屯的人,第一眼就能看到!让子孙后代都知道,从这块碑立起的那一天起,赵家屯的女儿,不再是能随意买卖的货物!”

这个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赞同。这是巩固胜利、宣告新规的最佳方式!

说干就干。王五带着几个汉子,从老鸦岭下采来一块一人多高、质地坚硬、表面平整的青褐色大石。屯里唯一一位曾给富户刻过碑文的老石匠,主动请缨,承担了雕刻的活计。

赵小满亲自拟定碑文。她没有完全照搬县令公文的拗口词句,而是用最简洁、最有力、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核心禁令镌刻其上:

【赵家屯村约碑】——奉县尊王老爷谕令——凡我屯民及过往行商:嫁女聘礼,总值勿超五两银!违者,以“略卖良人”论处!主婚者:杖八十,徒二年!聘财没官!婚约可废!此约既立,天地共鉴!男女同仁,永世遵行!大永x年x月x日立

老石匠屏息凝神,用錾子和锤头,一点一点,将每一个字都深深地凿进坚硬的石头里。叮叮当当的敲击声,仿佛不是在刻字,而是在为一个旧时代敲响丧钟,为一个新时代奠定基石。

石碑刻好的那一日,几乎全屯的人都出动了。汉子们喊着号子,用粗木杠和绳索,将沉重的石碑稳稳地立在了屯口最显眼的位置,正对着通往外界的大路。石碑巍然屹立,如同一尊沉默的守护神,又像一柄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然而,立碑仪式并未结束。

赵小满目光扫过在场所有的妇人,最终落在了一位一直默默站在人群后方的妇人身上——刘氏。

刘氏,就是那位当初在“种子议会”上,哭喊着“咱饿过,不能看人死”,力主捐粮救人的核心成员。她的丈夫早年在饥荒中死去,自己拉扯大孩子,深知女子生存之艰。她的女儿,也曾差点被恶疾缠身的公公为了换药钱而许给外人。

“刘婶,”赵小满的声音庄重而清晰,“这块碑,是咱们妇人用血泪换来的。这碑上的‘斩’字(虽碑文是‘论处’,但含义等同),斩的是吃人的陋习。我想请您,用最红的朱砂,亲手将这禁令描红,尤其是那个‘处’字!让所有人都看到,这红线,碰不得!”

刘氏愣了一下,随即眼中涌出激动而荣幸的泪光。她深吸一口气,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一步步走到石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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