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饭店偶遇(1/2)
“呸呸呸。”汪敏苦著脸,將嘴里的鸡屁股吐了出来。
小巧的五官,因为皱眉的表情都挤在了一起。
“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都不吃,放我碗里干嘛。”这丫头良心大大的坏。
“那有的人就喜欢吃鸡屁股啊。”汪敏嘴不怂的反驳道。
“就算有,也肯定不是我。”臭豆腐我都不吃,还让我吃鸡屁股。
不过那天叶童给我吃的臭豆腐,好像也没那么难吃。
我和汪敏有一句没一句的瞎扯淡,左倩就一直老实的低头吃饭。
在企鹅上,她话还是挺多的,见了面就跟个闷葫芦一样。
“你咋不说话呢”我用筷子敲了下她的脑袋。
不跟我多说几句,等下我走了就很长时间见不到了。
“我妈说,食不言寢不语。”左倩抬起头,咽下嘴里的米饭后说道。
“你妈说得对,你確实不该说话的。”左倩这话还不如不说,搞得我跟汪敏好像多没素质一样。
就你大家闺秀,就你优雅,你瞧你长的,跟癩蛤蟆头上戴了朵牡丹似的。
我就说小学的时候討厌她不是我的问题,就她这说话的方式搁谁谁受得了。
“你们上午去听审怎么样啊那个坏人收到制裁了吗”估计是看我脸色不太好,左倩放下碗筷,连忙转移话题。
“没,他那个律师说他有精神病,然后让他就医了,没判刑。”汪敏摇著头。
“有病就不用判刑啊”左倩诧异的问道。
没办法,这就是法律。
“其实我觉得那个律师说的也没错,別人请她,她就得给对方辩护。”汪敏將最后一块回锅肉放进口中,还有些意犹未尽。
其实这句话我是完全认同的,都知道我工作的態度,正所谓拿人钱財,与人消灾,收了人家的律师费,不出力怎么行。
“辩护和扭曲事实是两个概念,律师应该藉助刑法让法官能够顺利公正的审判,而不是利用法律漏洞让坏人逃脱制裁。”故意伤人就是犯罪,有什么好爭辩的,她哪怕是爭取减刑都能算得上是个好律师。
一个坏人,持械伤人,却不用坐牢,是对是错,一眼就能分辨。
但当邓艷荣说这话的时候,我不会去跟她爭辩,因为她不会以平等的態度与我辩论。
一个三十岁的人,是不会在大马路上,跟一个十几岁的人討论的脸红脖子粗。
无论我提出什么观点,她都只会不屑的詆毁。
而我也不想和三观不同的人去爭辩。
汪敏觉得邓艷荣说得对,是因为她接触的人太少,有些话,乍一听是很有道理,细细琢磨之下,漏洞百出。
“你这么说好像也对哎。”汪敏抓著小脑袋看向我。
“不过我觉得,你比那个律师更有正义感。”她的眼睛很大,全神贯注的时候可水灵了。
十个律师,九个都有诡辩之才,其实挺可怕的,他们靠的也不过是自己的信念去做事,至於每个人的信念,以及对事件的定义,都是不同的。
考律师,可不需要什么正义感,很多明明不需要太多知识,就能凭藉自身条件,以及正確的三观就能胜任的工作,却死死卡住学歷的门槛,让那些合適这份工作的人,却永远迈不过那道坎。
而学歷高,人品不行的人,却能轻而易举的胜任,比如说,警察。
这就导致很多岗位,失去了原本存在的意义。
没那么多条条框框的时候,那时候的警察,多么受人尊敬啊,有困难,找警察,这是印在我dna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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