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赵斯(1/2)
第十二城的晨光裹着麦香漫过街巷——
刚出锅的麦饼香混着煮麦粥的甜香,顺着窗棂钻出来,连风都卸了之前的肃杀,软乎乎地拂过人脸。
城中心的蹴鞠场周围,老槐树的枝桠垂着新抽的绿芽,嫩得能掐出水来。
百姓们扛着缺了角、腿上缠着加固麻绳的板凳,提着油纸裹得严实的糖糕,三三两两地往入口挤——
孩子们追着卖糖人的小贩跑,竹签上的糖人映着晨光,捏成圆滚滚的蹴鞠模样,沾着细碎的糖粒,笑声绕着树干打了个转,又飘进场边“卖花生喽——咸香入味”的叫卖声里。
林卫国穿着件洗得发白的青布便服,领口缝过两次,线脚还看得清,袖口磨出了毛茸茸的边。
他手里攥着三张皱巴巴的入场券,纸边沾着点麦粥的米粒子,被手指捏得发潮。
“突破了就别总闷在营帐里琢磨清算的事。”
他拍了拍陆云许的肩膀,指尖带着刚握过缰绳的粗糙质感,蹭得人皮肤发疼。
“陪我跟月萱松口气。听说今天有赵斯出场,百姓们盼了半个月,就等着看他踢球。”
陆云许刚结束晨练,玄色劲装的下摆沾着西坡的狗尾草叶,晨露顺着衣摆往下滴,在地面砸出细小的湿痕。
死神镰刀斜背在身后,刀鞘的黑布衬得他肩线愈发挺拔。
他接过入场券,指尖触到纸面上印的蹴鞠图案,油墨味混着纸张的草木香,倒也没推辞——
连日血战里神经绷得太紧,如今燕云军退到边境,李三石的罪证还在由亲兵逐字核对,偶尔歇半日,倒也合宜。
林月萱跟在后面,辫梢系着根自己染的淡蓝布条,边缘有点褪色。
她手里捧着两个刚买的芝麻饼,饼皮金黄酥脆,芝麻粒簌簌往下掉,落在她的青布裙摆上。
“我昨天听卖饼的大娘说,赵斯去年帮北境队赢了凉夏的蹴鞠赛。”
她递一个给陆云许,指尖还带着饼的余温,烫得人指尖发麻。
“一脚定了输赢,现在百姓都叫他‘北境球王’呢。”
三人随着人流挤进蹴鞠场,找了个靠前的石凳坐下。
石凳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还留着前一个人的体温。
场边的横幅用红漆刷着赵斯的画像——
少年穿着银白镶蓝边的蹴鞠服,料是上好的云锦,比普通队员的粗布服亮得多,领口绣着朵玉兰花,金线绣得凹凸不平,在阳光下晃眼,旁边歪歪扭扭写着“一脚定乾坤”、“北境球王赵斯”的字样,红漆都淌出了边。
小贩们挎着篮子穿梭在观众席,叫卖着印着赵斯名字的汗巾、木牌,汗巾上的字迹被汗水浸得晕开,却依旧有人抢着买,铜钱碰撞的“叮当”声混着欢呼声,热闹得能掀翻屋顶。
陆云许咬了口芝麻饼,饼皮酥脆得掉渣,芝麻的香气在嘴里散开。
他的目光扫过场上热身的队员——
大多穿着洗得发灰的青色队服,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结实的胳膊,球鞋上沾着泥点,传球时动作利落,时不时互相喊着“左路切”、“盯紧人”;
唯有赵斯被一群穿绸缎的随从围着,站在场地中央,穿件镶金边的定制蹴鞠服,领口的玉兰花用金线绣成,手指上戴着枚碧绿的玉扳指,晃得人眼晕。
他热身时只是随意踢了踢脚,脚尖擦过球皮,连球都没带动多少,倒像是在掸灰,连基本的盘带动作都没做,反而频频对着观众席挥手,抬手时故意让玉扳指对着阳光,引来一阵又一阵尖叫,嘴角才勾起点敷衍的笑。
“这排场,倒比我这带兵的还足。”
林卫国挑了挑眉,指尖敲了敲石凳,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
他见过的将领不少,就算是立了大功的,也没这般张扬。
林月萱也皱了皱眉,把裙摆上的芝麻粒掸掉,声音压得低:
“我之前听人说他球技好,怎么看着……架子比本事大?”
陆云许没说话,只是目光落在赵斯的脚上——
他注意到,赵斯踢向队友的一个短传,力道偏了足足三尺,球砸向裁判的腰侧,裁判吓得往旁边跳,后腰还是被蹭了一下,却连忙摆手说“没事”。
可那接球队员却跑得气喘吁吁,脸上的笑僵得很,捡起球时还小心翼翼拍了拍上面的草屑,仿佛那是什么宝贝,抱着球跑回赵斯身边,竖起大拇指:
“赵哥这传球真有想法!故意诱我们反应呢!”
热身结束后,裁判吹响了哨子,比赛正式开始。
赵斯作为前锋,站在场上却没怎么动,双手插在蹴鞠服的口袋里,慢悠悠地跟在球后面,像在散步。
偶尔伸脚想碰球,却总慢半拍,球擦着他的球鞋滚过去时,他甚至没来得及弯腰。
一次队友好不容易从对方球员脚下抢下球,带着球突破到禁区前,瞅准时机把球传到赵斯脚下——
观众席瞬间爆发出欢呼,连林月萱都坐直了些,眼里带着期待。
可下一秒,赵斯竟慌慌张张地抬手想去接球,手刚碰到球又猛地缩回,差点违例。
好不容易用脚勾住球,身体却没稳住,踉跄了两步,球直接被对方的后卫抢断,带着球冲向己方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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