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上智之一《见大》19 李孝寿&宋元献(2/2)
1.举子“失税”是小过:备考路上难免疏忽,补税就行,没必要毁了他的考试前程;
2.仆夫“告主”是大恶:仆人本该跟着主人、帮主人,反而靠揭发主人的小错邀功,这种“卖主求荣”的行为,必须严惩,不然会带坏风气;
3.护“应举者的体面”:举子备考不容易,要是因为这点小事被追责,不仅影响考试心态,还可能被人指指点点——护住他的体面,也是在护“科举取士”的风气。
三、两人的共同智慧:不被“表面规则”绑住,只抓“核心矛盾”
李孝寿和宋元献看似“不按规则来”,其实是最懂“规则的本质”——规则是为了“护好人、刹歪风”,不是为了“揪小错、搞苛责”。放到现在的职场、生活里,就是:
别纠结“他有没有踩了规则的边”(举子模仿判案、带私电脑没报备),先看“他是不是在搞破坏”(举子没欺负人、小郑没耽误工作);
别纵容“借规则挑事的人”(恶仆告主、老王打小报告),这些人才是破坏风气的关键;
护“该护的人”,不是护短,是护“做事的人”“有潜力的人”(举子备考、小郑赶项目),他们才是团队\/社会的核心。
四、核心启示:遇到“下属作妖、同事找茬”,记住这3步
不管是当领导、老板,还是普通职场人,遇到“以下犯上、打小报告”的事,都能学李孝寿和宋元献:
1.先查“事实”,别听“一面之词”
有人告状时,别先急着下判断,找当事人、找旁观者了解清楚:到底是“对方真有错”,还是“告状的人在挑事”;
2.分清“小过”和“大恶”,别一刀切
小过(失税、忘报备、模仿判案):提醒、补流程就行,别上纲上线;
大恶(欺负人、告主、打小报告):必须严惩,比如罚绩效、公开批评,让其他人知道“这不能做”。
3.护“做事的人”,别让“挑事的人”得逞
对认真做事的人(举子备考),多给点包容,别因小错否定他的价值;
对爱挑事的人(恶仆),别让他靠“告状”占便宜,不然会有更多人跟风搞内耗。
【原文】李孝寿宋元献
李孝寿为开封尹。有举子为仆所凌,忿甚,具牒欲送府。同舍生劝解,久乃释,戏取牒效孝寿花书判云:“不勘案,决杖二十。”仆明日持诣府,告其主仿尹书判,私用刑。孝寿即追至,备言本末。孝寿幡然曰:“所判正合我意!”如数与仆杖,而谢举子。时都下数千人,无一仆敢肆者。(边批:快甚!)
宋元献公罢相守洛。有一举子,行囊中有失税之物,为仆夫所告。公曰:“举人应举,孰无所携?未可深罪。若奴告主,此风胡可长也!”但送税院倍其税,仍治其奴罪,而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