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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明智之三《剖疑》06 孔季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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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季彦:看问题别被表面关系骗,本质行为才定性质;判断对错,要抓底线有没有被打破

梁国有这么个事:有个继母杀了自己的丈夫(也就是儿子的父亲),后来儿子又把这个继母杀了。官府本来想给这儿子定个谋反级别的重罪(大逆罪),孔季彦却站出来说:“以前鲁桓公的妻子文姜,帮着别人杀了鲁桓公,《春秋》里直接去掉了她‘姜氏’的名分,《左传》还说‘跟她断绝亲属关系,这是符合礼法的’。既然已经断绝了亲属关系,那这个继母对儿子来说,就跟普通陌生人没区别了。对照古时候的规矩,这儿子的行为该按‘不是执法官员却私自杀人’来定罪,不能算‘大逆’。”大家听完都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孔季彦的清醒,在于“不被名分绑住,只看亲伦本质”

别人都盯着“继母和儿子”的表面名分,觉得“杀继母就是犯上”,孔季彦却看透核心:继母先杀了丈夫,早就打破了亲伦底线,和儿子的“母子关系”其实已经断了。他没硬抬杠,而是搬《春秋》的典故当依据,既符合当时的礼法逻辑,又没冤枉人——毕竟“杀陌生人”和“杀亲人犯上”,在定罪上本就该不一样。

孔季彦的判断逻辑,放到现在也很实用:

-生活里遇到家庭、人际纠纷(比如有人借“亲戚”名义坑你、朋友背叛你),别只看“我们是亲戚\/朋友”的名分,要看对方的实际行为——要是对方先打破信任、踩了底线,那这份关系的本质已经变了,不用再被名分绑架;

-职场上判断事情对错(比如同事借“合作”名义甩锅、下属借“服从”名义违规),别被“合作”“服从”的表面说法迷惑,要看“有没有违反规则、有没有突破职业底线”,本质行为才决定对错;

-就算要讲道理,也别空口争论,像孔季彦那样找“公认的依据”(比如规则、常识),让判断更站得住脚。

【管理智慧】

一、孔季彦的“伦理切割逻辑”:亲属关系的核心是“守规矩”,谁先破局谁失权

孔季彦敢说“不算大逆”,不是替儿子开脱,是看透了“亲属关系的本质”——亲属身份不是“终身免罪符”,得建立在“互相尊重、不踩底线”的基础上。就像继母先杀了丈夫,等于亲手撕毁了“夫妻伦理”和“母子伦理”的底线,这时候“继母”的身份已经失效了,儿子杀的不是“长辈”,是“杀父仇人”,责任认定自然不能再按“杀长辈”来算。

这放现在也一样:生活里,亲戚先坑你、害你,比如挪用你的钱、背后捅你刀子,那“亲戚身份”就没那么重要了,你维护自己权益不算“不尊重长辈”;职场里,亲戚同事先违反公司规矩,比如抢你功劳、泄露你的方案,你举报他也不算“忘恩负义”——核心就是“谁先踩破伦理\/规矩底线,谁就先失去‘亲属\/熟人’的身份保护”。

当代案例1:生活“继母夺产还伤人,儿子反击不算‘不孝’”

张叔早年丧妻,后来娶了刘姨当继母,没想到刘姨一直偷偷转移张叔的存款,还在张叔生病时故意拖延治疗,最后张叔病逝。刘姨更过分,想把张叔唯一的房子卖了独吞,张叔的儿子小李回来阻止,刘姨撒泼打滚还动手扇小李耳光,小李情急之下推了刘姨一把,刘姨摔在地上,立马报警说“儿子打长辈,不孝”。

警察调查时,不仅找到了刘姨转移存款、拖延治疗的证据,还有邻居作证“刘姨平时就对张叔不好”。最后警察认定:刘姨先破坏“夫妻、母子伦理”,小李的推搡是“正当防卫”,不算“伤害长辈”,更没按“不孝”追责——这跟孔季彦说的“亲属关系先断,身份失效”一模一样:谁先踩底线,谁就没资格拿“长辈身份”当挡箭牌。

当代案例2:职场“舅舅挪用公款,外甥举报不算‘不敬’”

小王在舅舅开的建材公司当财务,工作中发现舅舅偷偷挪用公司公款还赌债,前前后后挪了50多万,公司都快没钱发工资了。小王劝舅舅还回来,舅舅不仅不听,还威胁小王“敢说出去就没你好果子吃,我是你长辈,你得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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