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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公堂博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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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之期,转瞬即至。这三天,对凌云三人而言,漫长如三秋。陋室之中,灯火常明。李文轩埋首于借来的律法典籍和县志医案之中,时而蹙眉凝思,时而奋笔疾书,案头堆积的稿纸越来越厚;韩老倌早出晚归,身影穿梭于县衙后巷、茶肆酒馆,用他特有的方式打探、联络、铺路;凌云则一遍遍梳理病案,将每一个治愈病例的时间、症状、用药、结果都反复核对,力求清晰无误。空气里弥漫着紧张与孤注一掷的气息。

第四日清晨,天色灰蒙,秋雨欲来。果然,两名衙役准时出现在陋室门前,面无表情地传达了传唤令。该来的,终究来了。

县衙并不遥远,穿过几条湿漉漉的青石街道,那象征着权力与律法的朱漆大门便赫然矗立在眼前。气氛肃穆,门口的石狮龇牙怒目,令人心生敬畏。凌云整理了一下虽旧却浆洗得干净的青布长衫,深吸一口气,在李、韩二人坚定的目光陪同下,迈步而入。

他们被引至一处偏堂,而非正式升堂问案的大堂。这通常意味着事情尚未到最严重的地步,属于初步核查问话的性质。堂内陈设简单,上首设一公案,后端坐着一位身着藏青长袍、面容清癯、约莫五十上下、目光锐利的师爷,想必是县衙掌管刑名文书、精于律法的刑名师爷。堂下两侧站着几名衙役,面无表情。举报方并未直接露面,显然,这仍是幕后黑手驱动下的试探性攻击。

问话开始。那师爷并无太多寒暄,照本宣科,声音平板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宣读了事先拟好的指控要点:

“民人凌云,于榆林坊设摊,无官方颁行之‘医凭’而擅自行医,此触犯《医政管理条例》第x款,属‘非法行医’。”

“其二,闻其诊治,多用听筒探听脏腑之音、针线缝合皮肉之伤等诡异之法,迥异常法,民间多有‘妖术惑众’之疑,易生恐慌,扰乱民心。”

“以上二事,已有良民举告。尔有何辩解?”

冰冷的指控,如同两道枷锁,当头罩下。空气瞬间凝滞。

面对师爷居高临下的质问,凌云并未急于开口辩解。他微微侧身,看向身旁的李文轩。这是早已商定的策略。

只见李文轩上前一步,对着师爷躬身一揖,神色从容不迫,朗声道:“学生李文轩,乃凌郎中之友,略通文墨,愿代为陈情。”

得到师爷默许后,他挺身而出,开始了他的辩护。他的声音清晰沉稳,引经据典,据理力争,每一句都力求落在实处。

首先,针对最核心的“非法行医”指控,李文轩并未回避“无凭”的事实,而是采取了更高明的策略:

“回禀师爷,凌郎中目前确无官方‘医凭’,此为学生等所深知,亦不敢隐瞒。”他先承认事实,以示坦诚,随即话锋一转,“然,学生近日查阅律例,发现本朝太祖皇帝钦定《大明律》之《礼律·医药篇》曾有谕示,天下医道,首重活人。对于散落民间、未入官册,却身怀真才实学、能造福地方之‘草泽医人’,若其术精诚,活人无数,地方官衙可酌情考量,引导其纳入正轨,而非一概禁绝,以免堵塞贤路,徒使百姓失医。”

他引用的这条律法原则或历史先例,巧妙地避开了硬性的“凭证”规定,将焦点引向了医术的实际效果和社会贡献上。接着,他进一步说明:

“凌郎中医术精湛,有目共睹。”他示意凌云呈上那厚厚一摞病案记录,“此乃凌郎中行医以来,救治之部分病例实录。有码头脚夫阿亮,断腿重创,经凌郎中‘缝皮续肉’之法得以保全;有邻巷陈氏老妇,肺痈危殆,经‘听音辨疾’而转危为安;更有守城吏员、市井商贩等多人顽疾得愈。救治多人,有功于民,此绝非虚言。其行医之道,始终秉持‘仁心仁术’之要义,收费低廉,甚至对贫苦者分文不取,榆林坊百姓可为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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