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四川大屠杀(1/2)
于是,在南明隆武元年,公元1646年,八月,张献忠30万大军北上之前,
一场疯狂而血腥的杀戮,拉开了序幕。
为此,张献忠派出最为得力的四位义子干将,
孙可望、刘文秀、李定国、艾能奇,四人兵分四路,执行清乡行动。
临行前,全军将士均摊派考核指标,
约定:普通士兵杀男子一百或女子两百,可升把总,须砍下手脚为证,军官按屠杀次数认定奖赏。
不从者,以大逆不道论处,全家处斩。
也有一些良心未泯的将士不忍屠戮百姓,于是选择自尽,
而其余未完成KpI的军官,竟被剥皮处死。
在如此背景下,绝大多数大西军将士只能听令行事。
其中以刘文秀部最为凶残。
刘文秀带兵清剿,逢人便杀,凡是看到仍有炊烟的地方,必斩杀当地官吏追责。
他还要深入丛山峻岭,用烟熏出藏匿于山洞中的百姓,而后屠之。
刚开始,大西军还以砍手计数,以致“聚手如山”,
后来杀人越来越多,为方便携带,改用鼻子替代,
一名福将因斩杀1700余人而晋升为总兵。
这样的屠杀,以川西最为严重,川北次之。
在梳篦拉网式的清剿下,“时州县之野已屠,惟城中人未尽屠。”
时人曾云:
“古凶逆之惨,有屠城坑军者,未闻有屠山屠野,
今一省而屠之者,至千里无烟,空如大漠!”
不仅百姓没了活路,就连张献忠身边的臣子、嫔妃们也都是提心吊胆、人人自危。
张献忠曾对部下说过,“文官怕没人做耶?”
可见其从骨子里轻贱文人。
朝臣但凡有些许过失,他动不动就是处死,甚至剥皮。
张献忠杀官不分大小,看不惯就杀。
右丞相严锡命,府邸豪华,处斩!
兵部尚书龚完敬,路修得不平整,剥皮!
礼部尚书江鼎镇,祭天祷文不敬,杖毙!
甚至一日杀官三百余人。
贡生王志道才华横溢,可一笔书写一个精妙绝伦的“帅”字。
张献忠看后赞道:“尔有才如此,他日图我者必尔也!”
遂,杀之。
虽屡开科举,但张献忠打心底里觉得举子们并不可靠,
于是,多次诱杀举子。
张献忠假开科举,强令蜀地举子聚于成都,在贡院中拉起一条长绳,
只要身高超过绳子的便赶到青羊宫处死,“弃笔砚山积”。
四川的文人举子们,被他屠戮殆尽。
不仅杀男人,他也喜好杀女人,包括自己的女人。
一次,张献忠患疟疾,痛苦难耐,便向天起誓:“疾愈,当贡朝天蜡烛两盘。”
那这蜡烛两盘究竟是何物?张献忠病愈后给出了答案。
他命人砍下女子的双足,堆成两座小山,竟倒上油焚烧以充蜡烛!
看着自己的作品,他仍觉美中不足,认为足山最上方缺一双精美的小脚,找来找去都不能令他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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