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大明治理下的青藏高原(2/2)
公元1377年,又派征西大将军邓愈、沐英率军,
分兵三路突袭吐蕃腹地,追击至昆仑山,
缴获牲畜十余万,设立洮州卫,推行汉番混编驻防制度。??
构建甘州-河州-洮州防线,确立以茶驭番的经济政策,
实现边疆治理从军事征服向制度化转型。??
之后派冯胜,率西路军攻占兰州、永昌、肃州,招降瓜州、沙州,
但因徐达中路军败退而未继续西进,仅修筑嘉峪关作为防线。??
?此战明军虽控制了河西走廊,
却因补给困难,而放弃继续深入西域,
形成了关西七卫,如哈密卫、罕东卫,以维持对西域间接影响的羁縻统治格局。??
相比云南的直接管辖,西北采用卫所与羁縻结合的统治制度,导致后期控制力逐渐减弱。??
公元139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蓝玉对青海藏区发动了第二次西征,
在今天阿尔金山无人区周围,追击消灭了蒙古土司哈咎部,
战后,西藏帕竹地方政府见状,表示投诚。
至此,明朝顺理成章地继承了大元在西藏地区的统治!
青藏高原各地蒙古势力全部荡平,大明统一了整个青藏高原!
战后,明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及俄力思军民元帅府,
分别管辖今西藏中部、东部及西部阿里地区,
形成军政合一的治理体系。??
但,这些机构的负责人,皆由西藏本地首领担任,
明朝不派官员进藏任职,仅通过颁发官印和委任状维持名义上的统治。?
明朝对西藏宗教领袖采取“多封众建”政策,
敕封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
及各级僧官,确立其政治地位与宗教权威。??
地方官员如宗本(相当于县长),需经明朝中央任命,
兼具地方行政官与中央命官双重身份。??
明朝推行宗本制度,以取代元朝的万户制,
设立了13个宗城堡,宗本由大明中央任命,并兼任地方官职!
同时?,西藏地方官员若触犯法律,明朝中央政府可直接惩处,体现司法管辖权的直接行使。??
明朝通过定期朝贡制度,强化了西藏与中央的政治联系,
确立了大明中央政权认可的西藏地方政府治理西藏的合法性!
帕竹政权第五代执政者札巴坚赞,在明朝支持下进入全盛期,并推动西藏地区经济与法律改革。
永乐四年(1406),明成祖敕封札巴坚赞,为灌顶国师、阐化王,赐玉印、白金、巴茶等。
札巴坚赞在其执政的47年中,由于措施得当,实施教派民主,从而带来了其辖区内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空前繁荣。
第十代执政者阿旺札西札巴,于公元1510年即位后,
因年幼不能执政,由仁蚌巴·错结多吉喜,代理执政8年,
由此仁蚌巴家族,开始逐步掌控帕竹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