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镇荒印 > 第67章 尸鬼门副掌门

第67章 尸鬼门副掌门(2/2)

目录

当慕容赐听到林寒的话,即便是重伤的身体,此时也是一个激灵。

身体猛然的抖动了一下。

似乎是并不想触及这等隐秘。

“不说?行,那我敬你是一条汉子。”

说着,林寒也直接取出了磐龙剑,准备一剑扎下去。

慕容赐见状也连忙抬手。

虽然两条腿断了,但是两条手还在。

“别……我说……我说!”

“你要保证,我如果说了,你就放我一条生路。”

慕容赐深吸一口气。

“没问题。”

林寒点头答应道。

“三年前,的确是我慕容家族的阴卫,袭击了诸位长老,并且将你们的消息,传递给魔门三十六天罡……”

“用了什么手段,让诸多长老修为尽失?”

林寒继续追问,眼神已然变得冰冷。

看来这一切,也都是慕容家族在后面做的好事。

想要将神天宗高层,给一网打尽,但没想到,当时随行的林寒,竟然这么拼命。

不过,就慕容赐这种嫉妒的态度来看,搞不好也是故意的,袭击长老的同时,也是为了除掉他。

“是……是地渊冥王花…”

即便是林寒,听到了地渊冥王花的时候。

也都忍不住的一惊。

十大荒灵毒草之一。

没想到,慕容家竟然有这等上古奇毒!

“原来是这样。”

林寒微微点头。

随后将手指上的一枚戒指给取了下来。

戒指上面镶嵌了一枚宝石,正是一种特殊的留影石,加上阵法铭文,能够让留影石达到一种记录声音和画面的效果。

不过提取出来播放的话,只能够施展一次。

很多人都是用来写遗言之类的,运用倒是挺多的。

慕容赐交代的这些东西,也足够慕容家族吃上一壶了。

神天宗的长老,在三年前中毒之后,虽然毒性消散,但一部分人还是留下了比较严重的后遗症,导致现在都还受到影响。

对神天宗高层,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若是没有记错的话,从那个时候,慕容冰城才开始逐渐的掌权。

甚至是从副峰主,直接提拔成为了玄剑峰的峰主。

还兼任了长老席位。

“你……你用了留影石……?”

“林寒……你卑鄙!”

慕容赐看向林寒的动作,顿时意识到了什么,连忙说道。

林寒却不在多说。

直接一剑斩下了慕容赐的头颅。

镇荒印和先天焚气鼎同时运转,吸收对方的气血和灵力。

慕容赐瞪大了眼睛,死不瞑目。

林寒……竟然如此背信弃义……

“我只说不杀你,没说不砍你头啊。”

“是你自己死的。”

林寒微微摇头,表示机会已经给了你慕容赐了,是你自己没有把握住。

“桀桀……可总算找到你了。”

“废了我一具黄金家甲尸,你以为你能逃得掉!?”

丛林中突然掀起了一阵阴风。

下一刻,方才那些倒地的身影,竟然是在此刻,全部都翻身而起。

轰隆隆!

这些尸体虽然身体残破,但仅剩下一点点骨架,也都迅速的朝着林寒的方向飞扑而来。

尸鬼门的副门主!

丁棺!

他在这里已经战斗了一会儿,自然会露出动静。

手中磐龙剑一甩,便是将周围飞扑上来的尸体都给轰飞。

但那些尸体血肉,却突然如同充气的皮球一般猛然炸开。

嘭!嘭!嘭!

爆发之下,便是有着一种剧毒恶臭之气弥漫,更有着十分强烈的腐蚀之力。

使得周围的环境,也都被悉数灼烧。

林寒施展身形,将之避开,但依旧是有两滴尸水落在了身上。

“嗯?”

一时间,尸水也都发出了一阵浓烈的腐蚀之力。

林寒眉头一皱。

好在镇荒神体强大,要不然这些尸水,可就直接把林寒的肉身给腐蚀了。

“哐当当。”

一道身影落在了前方的大树之上。

随后便是晃动了手中的铃铛。

林寒立刻是感受到了,来自周围的气息锁定。

丛林中,便是有着三道黄金甲尸走了出来。

并且这三道黄金甲尸,手中竟然还有着武器。

林寒见状,眉头一皱。

体内大荒镇帝诀运转,便是立刻将体内所积攒的灵力给炼化。

灵力修为在此突破。

归元境三重天!

这些灵力,都是刚才的狼卫,还有慕容赐所提供的。

“就带了这么几个玩意儿,也想留住我?”

林寒目光扫向了那三具黄金甲尸。

确定了这黄金甲尸的胸口上,都插着一根之前天罡破魂斧所吸收的古魂木。

“呵呵,能废我一具甲尸,你的实力应该也不弱,慕容冰城自以为聪明,想要偷梁换柱。”

“却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看来东西已经落到了你的手里,乖乖地交出来,倒是可以给你一个痛快。”

“否则,对付你的可不是我,而是她。”

那丁棺的话音落下。

便是一道身影,从那黑暗之中显现出来。

一双完美诱人的双腿,撑着一顶黑伞,那黑伞之下所遮掩的,却是一张绝美的容颜。

“桀桀,年轻人,我劝你一句。”

“别看她长得漂亮,等你落入她的手里,那痛苦可是在我手上的百倍!”

丁棺嘿嘿一笑。

笑容极为瘆人。

一个尸鬼门副门主都甘拜下风之人。

只有那噬天宗圣女,夜曦薇。

“咯咯,丁掌门过奖了。”

“小女子的这点本事,哪里能与丁掌门相比?”

“这位小相公,看着可真俊啊……”

夜曦薇的目光,看向林寒的时候,便是有着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