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我只是路过(1/2)
镜星杀人有个习惯:若对手是高手,他必在鬓边簪两朵大红色牡丹花;若只是些小卡拉米,便只戴一朵浅粉的牡丹花。
别误会——
他这人确实非常、十分、极端地臭美。
但他戴花,更多是为了迷惑对手。
通常,他打扮得越秾丽招摇,就越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就像江湖上那位人称“夺命金钱剑”的剑修,最爱在出剑前扬出一把金珠玉屑,流光夺目——不是为了好看,而是要借这灿灿光华引走对手一瞬的心神。
只需一瞬,他便可取人性命。
因此江湖传言:见过他出剑的人,都死了。
那镜星又是怎么知道的?
只因他不仅亲眼见过那一剑,还从那剑下活了下来。
甚至最后,那位夺命金钱剑反而死在了他手上。
镜星不爱黄金,只爱美人。若对手不够美,他便心无旁骛、全力应战。
所以他赢了。
自那之后,镜星便像是打开了身体里的某种隐秘开关,开始穿华丽的衣服,描绘华丽的妆容,并在头上簪最华丽的牡丹。时而浓艳、时而清素,全凭对手的实力而定。
他早就听说林立是世间难得的美男子,可惜修为低微,不过筑基。
对付这样的人,他却在发间簪了两朵盛放的大红牡丹。
不是他转性了。
而是他深知世人大多肤浅,总把美丽与实力对立起来。
事实上,越美丽的,越危险。
更何况,一个空有容貌却无实力的人,又怎么可能坐稳古老宗门的大师兄之位?
所以说,林立绝对不简单!
依他估量,对方至少是金丹境,往大了想……也有可能是元婴老怪!
镜星暗忖,虽说林立的修为对他这样的化神期威胁不大,可自己毕竟是散修出身,论功法、论装备、论法宝底蕴,样样都可能不如人。这样算来,两人实力说不定是五五之数。
再加上林立身边还有个师弟聂不凡。此人修为与自己在伯仲之间,却人称“老六剑”,思维异于常人,交手时专出奇招、怪招,极其难缠。
按理说,聂不凡更应该由自己亲自来对付。
但问题又绕回来了。
我只是个散修,论资质、论底牌,哪比得上名门修士?
就算我能倚仗自己超乎常人的智慧和华丽无双的强大实力打败聂不凡,也无法避免受伤的风险。
万一战斗中被聂不凡伤到了胳膊或者是腿,或者肚子和后背,哪怕是痔疮被切,以如今修仙界的灵气状况,自己想要快速恢复必然需要花费不少灵石。
唉——
明明身体的各个部位都那么值钱,偏偏组装起来,一个月只能赚八块极品灵石。
何必冒这个险!
镜星思来想去,终于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帮主当时把这件事交给我一个人办,是不是已经想好了要把这口黑锅让我一个人背!
该死的!
他绝对有这种意思!
老狐狸,我踏马帮你找了三个替死鬼还不满足,居然还要算计我!总有一天我要把你老婆全部睡一遍!
只是,现在想要撂挑子恐怕已经晚了,按照那老阴批的脾气,如果发现我胆敢逃跑或者消极怠工,肯定不会让我活过明天。
如今只能想办法解决林立了。
按照先前的算计,聂不凡只需要用个分身术引到那三个替死鬼身边即可,现在嘛,得多拿点东西了……
而且为了避免出现意外,杀林立这件事必须速战速决。
绝对不能让林立有机会使出什么强大的法宝。
因此,最好是设计一个能令他震惊的出场方式……
最好是一出场就震得他惊呼,震得他失神,震得他再也没有丁点儿反抗能力!
那怎么样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呢?
镜星沉吟。
装疯吗?有点小儿科了吧,淘汰。
扮丑?也不行,我生来就帅,再怎么扮也不可能丑,淘汰。
演亲热戏?还是不行,我是个男人,擦枪走火了可控制不住,淘汰。
那直接不穿衣服呢?
就凭我这身材,我这尺寸肯定能震惊他一万年!
就是这牺牲……未免有点太大了?待定。
唉,怎么办才好呢?
镜星飞速转动他聪明的脑子。
没多大功夫,他头上的灯泡亮了!
还有一个办法!
镜星忽然想到,不穿衣服肯定是最让人震惊的,但全脱太亏,半脱的话……或许效果更强……
而且“牺牲”省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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