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震慑狼群反骨仔,发现东北豹!(2/2)
陈飞平尾随其后。
月夜之下,狼群在前方疾驰,仿佛一群黑色幽灵。
而它们的身后,竟然跟着一个人类。
这个画面无比诡异,如果谁看到的话,定会瞠目结舌,难以置信。
群狼十分敏捷,然而陈飞平的脚步也是出奇的快,在山上奔跑如履平地,且耐力极其悠长,竟然没有掉队,不仅不缓跟着,始终保持两丈之距,并时刻观察着周围环境,总是靠近有树木的地方。
冷知识,两脚兽的耐力在地球所有生物中几乎是最强的。
人类拥有发达的汗腺系统,全身500万~100万个汗腺,能够通过排汗有效散热,防止体温过高,而大多数哺乳动物只能通过喘气散热,这也是为什么它们累的时候会吐舌头的原因,这也导致很多野兽爆发力厉害,但是不够持久。
此外,人类的心脏功能超强,奔跑时心房泵血量可达平时五倍以上,高效为全身肌肉和器官提供氧气及营养物质,支持长时间的耐力运动,这点也是很多野生动物所不具备的。
人类进化史中,耐力狩猎就是非常重要的策略,早期的时候,人类就是硬生生把猎物跑死的,有些猎物开始跑得很,然而很快就体温过高,供氧不足,被人类追上就只剩死路一条。
陈飞平非但是两脚兽,还不是一般的两脚兽,他的耐力更为出色。
一连跑过几座大山,狼群脚步慢了不少,然而他居然丝毫不感疲惫。
路上没有碰到任何猛兽。
狼群就是山林里最可怕的存在。
一只狼或许不算太强,然而它们团结起来的时候就近乎无敌,连棕熊也得望风而逃,大爪子得避其三分。
它们唯一的天敌就是两脚兽。
连猞猁都算不上,前世网上很多人把猞猁吹得厉害,专门杀狼什么的。
其实猞猁没那么猛,只能杀狼崽或落单的孤狼,狼群那是万万不敢惹的。
有这群狼当护卫,路上自然也不会碰到任何麻烦,这样来到某个从未踏足的陌生山林区域,狼群停下脚步。
“嗷呜,嗷呜……”
狼王叫了起来,刨着前面的泥土。
陈飞平走了上去,面对狼群,手指放在猎枪扳机上,戒备着的同时蹲下身。
随后,他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借着月光,他看到了松软泥地上的一组脚印。
呈梅花状,直径8左右,前面五趾,后面四趾。
痕迹深达3,展现出强大抓握力和穿透力。
没错,很可能是东北豹!
它是北方寒带地区仅次于大爪子的大型猫科动物,也是体型最大的豹亚种,成年雄性可达百斤,其爪痕直径比狼更大。
当时这只东北豹应该正在猎食,它奔跑时的爆发力极强,一步就能蹿出很远,此外抓痕也特别深,这是其他野生动物所没有的特点。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陈飞平再往前走,果然又见到了一组新的足印,貌似是只狍子。
没意外的话,东北豹那会应该在追赶狍子。
狼王未必亲眼见到这只东北豹,不过生活在同一片山林里头,双方一定不会陌生,所以见到脚印,闻到气味就知道其身份。
就算见着了,跑到村子通风报信,来回那么久,东北豹也早已离开现场。
不管怎么样,只要知道它在这片区域活动,那就有了线索,可以顺藤摸瓜找到它!
陈飞平精神大振,沿着爪痕追下去。
狼群也没遣散。
豹子速度奇快,尽管它很少会攻击人类,但是一枪不中要再追上可就难了。
这群狼可以配合自己进行这场志在必得的狩猎,确保万无一失。
这次陈飞平走在前面,让狼群跟在自己身后三丈外,并命令它们不得乱叫,免得让豹子察觉受惊。
这样又翻过两座山,到了四更天时分,万籁俱寂,寒气渐重,走到一处山坳之时,陈飞平突然竖起耳朵,似有发现。
让狼群就地停下,而他则蹑手蹑脚潜伏过去,便在山坳见到了一团黑影。
月光下,它浑身淡金毛发,黑色斑点均匀点缀,威风凛凛,仿佛身披黄金战甲的王者。
身形如弓,背部微微隆起,强有力的爪子按着一只早已丧命的可怜麂子,享受着这顿美食盛宴。
果然是东北豹!
陈飞皮激动起来。
不容易呀,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