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未成年文明保护法(2/2)
这位昔日的中车府令,因昔日罪责被判刑,在仙秦的某个边境星域进行劳动改造,刑期即将届满。或许是改造得不够彻底,或许是天性使然,他利用自己残存的人脉和对律法的“钻研”(主要研究漏洞),偷偷联系上了一支与仙秦有贸易往来的、名为“闪烁光尘族”的未成年文明。
赵高向这些懵懂的光尘族兜售他私自编纂的《五年模拟三年飞升——文明进阶必刷题册(闪烁光尘族特供版)》。他吹嘘此习题册蕴含无上智慧,刷完即可轻松通过“毕业答辩”,飞升源海。实际上,里面全是东拼西凑、逻辑不通、甚至互相矛盾的垃圾信息,价格还极其高昂。
可怜的光尘族信以为真,耗费了族群大半的“光之本源”购买了这批习题册,结果整个族群因为研习这些混乱信息而陷入了集体性的逻辑混乱和能量不稳定状态,光芒黯淡,几乎濒临解体。
事情很快败露。李斯闻讯大怒,亲自审理此案。
公堂之上,赵高还试图狡辩,声称自己是“传播知识,助力弱小文明发展”。
李斯面无表情地听完,直接甩出《未成年文明保护法》补充条例,将赵高的行为定性为“向未成年文明兜售具有严重误导性及危害性的精神产品,导致其文明发展受阻,濒临崩溃,情节极其恶劣,影响极其深远”。
“赵高,”李斯的声音冰冷,“你刑期将满,本可重获自由。然,尔不思悔改,竟将黑手伸向文明幼苗,其心可诛!按律,当重罚!”
最终判决如下:
1.没收赵高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倍罚金(罚金直接用于救助受害的闪烁光尘族)。
2.原刑期届满后,延长刑期三百年。
3.新增刑罚内容:发配至‘万界幼儿园’,负责外围区域的卫生打扫工作,直至刑期结束。期间需接受幼儿园管理员的监督,并定期提交思想汇报。
听到判决,尤其是最后一条,赵高直接瘫软在地。去幼儿园扫厕所(如果有的话)?还要被那个冰冷的规则具象体监督?这比在边境挖矿还要折磨人啊!
消息传出,仙秦上下震动。商人们彻底收起了小心思,再也不敢打未成年文明的主意。毕竟,赵高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不仅要赔得倾家荡产,还得去幼儿园扫大街,丢人丢到万物起源地去了!
李斯看着逐渐恢复秩序的市场,以及那份由他亲手制定的、保护着无数文明幼苗的法律条文,轻轻舒了口气。
维护帝国利益,不仅要开疆拓土,经营教育,更要守护好这些代表着未来的“火种”。这,或许也是仙秦作为“优秀毕业生”和“实习单位”的一种责任吧。
只是,不知道赵高在万界幼儿园打扫卫生时,会不会遇到那个被他哥哥(蒙恬)用军体操练出分文明的泡泡小七?那画面,想想都觉得……充满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