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新秩序的建筑师(1/2)
“诸位,我等奋力推翻元宝会的旧秩序,非为再造一个‘新元宝’。
旧秩序之弊,在于壅塞,在于不公,在于以规则之名行掠夺之实。
我等新秩序之基石,必须是公平、自愿、信用与流通!
为此,必须将理念化为切实可行的制度,并以‘法则契约’之力加以固化!”
说完这番话后,林凡又提出了构建新秩序框架的几大核心支柱。
第一,设立独立的监察院。
此机构不参与具体经营,直属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联合议事会”。
负责监督“工值”体系的公允、审核重大“法则契约”的条款是否显失公平、受理成员投诉、并拥有对违规成员进行调查和弹劾的权力。
林凡力主监察院的首任主事,由一位德高望重并非出自最大几家势力的散修宿老担任。
第二,完善并提升“法则契约”的位阶。
林凡计划联合韩立等阵法师、符文学者,以及清岚宗等友好正道宗门的律法专家,共同编纂一部《联合体基本交易法则》。
将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反垄断条款、信用评价标准等写入其中,并引动天道之力。
使其成为所有成员签订“法则契约”时,必须遵循的底层规则。
任何违背基本法则的契约,其反噬之力将倍增。
第三,明确限制垄断与不当竞争。
规定任何单一成员或关联方,在特定区域或关键资源领域的市场份额不得超过一定比例。
禁止利用资金或信息优势恶意挤压中小成员生存空间,鼓励创新与差异化竞争。
第四,建立散修与小势力权益保障基金。
从联合体整体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在遭遇不公或意外风险时。
为最底层的散修和小型势力,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紧急救助。
这些设想,无疑是在挑战固有的利益格局,旨在将权力关进牢笼。
然而,改革的道路从未平坦。
当具体的细则开始讨论时,阻力立刻显现。
以“风火门”门主烈阳子为代表的一些凭借早期投入占据了不少市场份额的新近崛起势力代表,首先发难。
“林道友之理想,吾等佩服!”烈阳子声若洪钟,面带红光,但话语却带着锋芒。
“然,商场如战场,优胜劣汰乃天道常理!
设立监察院,是否束缚过甚?限制份额,岂不是打击先进,保护落后?
我风火门上下数千弟子,辛苦打拼才有今日局面,难道要因这公平二字自缚手脚,将市场拱手让人?”
另一位掌控着数条重要矿产渠道的家族族长也附和道:“烈阳门主所言不无道理。
信用与公平固然重要,但若过于苛求,恐令联合体失去活力,决策迟缓,错失商机。
况且,利益分配当以贡献论,若强行拉平,恐寒了功臣之心啊!”
议事厅内顿时议论纷纷,显然,林凡的诸多提议触动了不少既得利益者的神经。
他们渴望在新秩序下获得更多,却不愿接受同样严格的约束。
一时间,刚刚还齐心协力对抗外敌的联合体内部。
因利益分配的再调整,出现了清晰的分歧与裂痕。
侯工、韩立等人面露忧色,看向林凡。
林凡端坐主位,面色平静,对于眼前的阻力似乎早有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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