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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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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早晨八点,林晓棠公寓的门铃响起。监控屏显示一位戴眼镜的女士捧着文件夹站在门外:“林小姐您好,我是《法治周刊》的编辑周雯。”

林晓棠打开门,目光落在对方胸牌上:“请出示记者证和预约确认函。”

周雯连忙递上证件:“我们想邀请您开设专栏,分享职场维权经验。”

“专栏主题和稿费标准?”林晓棠侧身让客人进门,顺手按下录音笔。

“暂定《现代女性法律指南》,千字八百。”周雯注意到客厅书架上整齐的法律典籍,“您看……”

林晓棠调出文档:“需要签订正式合同。另外,所有稿件保留最终审核权。”

周二下午,编辑部会议室。总编翻看林晓棠的合同补充条款皱眉:“林女士,‘禁止修改标点符号’这要求是不是太严格了?”

“法律文本的标点影响效力。”林晓棠指向样本稿件,“比如分号与句号的法律含义不同。”

周雯打圆场:“我们尊重专业!那第一期写‘如何识别职场骚扰’怎么样?”

林晓棠打开平板电脑:“建议改为《职场骚扰的法律界定与取证技巧》。已拟好大纲,需要提前送审吗?”

周四首期刊发,公众号推送五分钟阅读破十万。热评第一是:“作者被总裁骚扰过?写得太真实了!”

林晓棠在编辑部群里回复:“请删除猜测性评论。专栏只讨论法律问题。”

周五她接到电视台电话:“林老师,能否采访您……”

“不接受视频采访。”林晓棠边整理资料边通话,“可提供书面答复。需提前提交问题清单。”

周末的专栏写《礼物赠与的法律边界》,详细分析了鲜花、珠宝等不同礼物的法律风险。评论区炸出不少共鸣:

“上次客户送包差点被算计!”

“原来拒收礼物要写回执?”

周一早晨,某企业HR部门集体订阅专栏的邮件截图被疯传。林晓棠却给周雯发修改意见:“第三段案例需隐去企业名,避免侵权。”

周三她破例同意电台访谈,但要求全程文字直播。主持人问:“很多读者说您像被伤害过才懂这么多?”

耳麦里传来平静的回应:“法律知识来自学习,与个人经历无关。”

当晚专栏写《如何优雅地签署婚前协议》,直接导致公证处咨询量激增。有男粉丝抱怨:“这专栏教坏女人了吧?”

林晓棠在下一期开头引用《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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