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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这马夫说话很有礼貌,李刚也客气道:“您好,我们正准备来此,请问您这里都贩卖什么马”说着,李刚便和法尔罗伊兹下了马,进入了了这处马厩。
马厩异常的宽大,每个隔间都放了一匹宝马,各个矫健俊美,精神抖擞,看到有人进来,昂首发出了气势浑厚的嘶鸣。
一匹赤兔,就能让三国第一高手吕布卖身,顺带还杀了自己的义父。宝马,对于武将来说,是一种不可阻挡的极致诱惑。
“你们这里有赤兔卖么”
“没有。不过我们这里也有九匹骏马,并不比赤兔差多少。”
“哦”本有些失望的李刚来了点兴趣,道:“哪九匹”
“浮云、赤电、绝群、逸群、紫燕骝、禄螭骢、龙子、嶙驹、绝尘。”
李刚上辈子也只是骑过普通马,对这些宝马并没有多少了解,不过想要评判出它们的好坏也简单,问问价格不就完了。
“都怎么卖”
“从1万金币到5万金币不等。”
“”李刚摩挲了一下手上的储物戒指,好像里边有很多钱似的,然后干咳一声,道:“有没有便宜一点的”
“要多便宜”
“比如,一千”
“一千”马夫的神色有些发愣,半晌才道:“我们这里最便宜的是大宛马,不过也需要3000金币。”
“3000金币怎么这么贵”
“哝,你看看值不值这个价。”说罢马夫拿出一张纸递给了李刚。
上面记载着大宛马的资料。
大宛马:产自西域大宛国的上品良马,又名汗血,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
食量:每月10牧草
长跑速度:c
冲刺速度:d
负重:d
耐力:c
跳跃力:f
冲击力:c
防御力:d
践踏力:e
复杂地形适应:f
“算了吧,我还是不买了。”摇摇头,李刚略有些遗憾地转身,欲要踏出马厩。
虽然搞不懂大名鼎鼎的汗血宝马为什么属性评价这么低,但这并不妨碍李刚的垂涎。然而,李刚现在的资产貌似是如果他只是孤家寡人,将来有钱了或许会花3000金币买这一匹大宛马,奈何他是黑风寨的寨主,山寨的发展又急需谷物,3000金币都能买3000谷物了,李刚又怎么舍得
马夫这时忽然拦住李刚,语气故作轻松:“其实,如果客官真心想要,我可以送你一匹。”
“送”李刚自忖天下间还没有这等好事,于是问:“我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我听说,在这个世界,有一处地方出产上等草料玄鹤草,你如果能找到,并分我一些种子,我可以送你一匹大宛马做为报酬。”
“玄鹤草具体在哪”
“如果我知道,早就自己去寻了”
“好吧,我会注意的,玄鹤草长什么样”
“等你找到,自然就会知道了。”
李刚点点头,怀着这个有些摸不着头脑的任务,踏出了马厩。
骑上战马,李刚和法尔罗伊兹继续向着东北前行。
“汗血宝马最强的一项属性居然只是难以想象这世上还有多少更威猛的坐骑。”
第三十一章内比罗斯
“快别让他跑了”
正在赶路的李刚听到一阵急速奔跑声传来,蓦地一惊。
“大王,我们要不要绕道”对于亡灵法师来说,救人这等行为似乎还不如研究尸体来得有趣,尤其当事件的主角与其无关的时候。
“看看再说吧。”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救,那是愣头青的行为。不过,遇到当救之人,李刚还是愿意伸出援手的。
这时,李刚也看清了情况。
一个赤红皮肤,额生长角,披着黑色斗篷的瘦削少年正向着这边飞速地逃着,不过看他气喘吁吁,鲜血不断喷涌的样子,似乎撑不了多久了。
而追赶他的,竟然是一小股军队除了魔婴、歌革,还有一些生着三只脑袋的恶狗,带领他们的,是一个体格剽悍的人形生物,裸露的上身呈棕色,头上长着一个往前突的大狼脸,随着他开口说话,长而锋锐的獠牙寒光闪烁,看上去极其的可怖。
“救我”那个少年见到李刚和法尔罗伊兹两人,不由充满希冀地大喊了一声,连脚步也快了一些。
李刚正在犹疑时,忽然一道声音在心中响起。
“你是否愿意开启任务内比罗斯的复仇”
“是”李刚快被一种幸福的晕眩感砸死了,没想到出趟门还会遇到这等好事
“任务目标,在3个月内协助内比罗斯夺得魔焰城的控制权,并杀死现任城主阿加西。若无法完成或时限到,黑风寨将遭到魔焰城倾其全军的报复攻击。”
听完任务介绍,李刚顿时手足冰凉
天下掉馅饼是好事,但当这个馅饼太重的时候,也要考虑一个会不会被砸死的问题。
这任务等于说是把李刚和黑风寨逼入了绝境。万一任务无法完成,黑风寨遭到魔焰城大军的攻击,能守住么
黑风寨的地下部分李刚什么都没造,连基本的木栅栏都没有,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山寨大厅“沉睡的亡灵啊,以吾法尔罗伊兹之名,呼唤你们重临大地”法尔罗伊兹见李刚没有跑,很知趣地释放了一个唤起低等死灵。
一群骷髅和僵尸从地上爬了起来,拦在了内比罗斯和地狱军队之间。内比罗斯见到这两个人,不由松了口气,感激道:“内比罗斯真诚地感谢两位朋友的帮助”
任务介绍里,分明说的是“协助”内比罗斯完成任务,那么,这个内比罗斯绝对不能小看任务能不能完成,关键还在他身上。
“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李刚微笑着点了点头,对法尔罗伊兹道:“治疗一下他”
“是”法尔罗伊兹手中骷髅法杖一点,放出了吸血之手。
这次吸血之手的攻击对象是后排的歌革。这个法术的治疗效果,会在击毙敌人时达到最大。这帮敌人中,只有魔婴和歌革法尔罗伊兹有信心一击必杀,其中又以杀死歌革的效益最高,而那些三头恶犬和那个领头的凶恶生物,法尔罗伊兹就没有把握了。
血色的大手拍死了歌革,把滚滚的鲜血化为一道天河,传输进了内比罗斯的体内,治愈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