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分道扬镳(2/2)
司马光指责王安石不追究李定的失礼之罪而单独追查苏轼走私一案,还说这是王安石有意包庇李定,赵顼为此而单独找到王安石面谈此事。王安石为此而大为惊愕,因为他之前已经下令有关部门去彻查李定一案并已经结案,这里面并不存在司马光所说的他单独只追着苏轼一案不放的情况。
其实,这两起弹劾案所折射出的是新旧两党的相互倾轧。弹劾苏轼的人是御史谢景温,此人属于新党成员,而弹劾李定的是御史陈荐,此人属于旧党,而苏轼又属于旧党的旗帜性人物,李定在被弹劾时又正处于王安石推荐其为言官的期间。再来看具体的弹劾内容,此时苏轼早已经为父亲服满三年的丧期,而李定的母亲也是已经过世多年,说白了,新旧两党的人都是在翻彼此的旧账,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和削弱对方的势力。
这两起案件最后的结局也是笔糊涂账。李定和他父亲都一口咬定早已逝去的妇人仇氏并非李定的生母,所以这服丧之说根本就不成立,但旧党这边则坚持说仇氏就是李定的生母,李定父子俩是在说谎。至于苏轼的这起案件则更为搞笑,最后的调查结果是因为时间过得太久了,所以无法找到足够令人信服的人证和物证,此案也就只能是无果而终,但苏轼和李定的名声都因此而被搞臭了。就算他俩都是清白和无辜的,可这脏水已经泼遍了他们的全身。如此可见,新旧两党的言官这一次都属于没事找事,彼此间完全就是在毫无底线地相互撕咬。司马光在皇帝面前控诉王安石在这两起案件中厚此薄彼,此更属无稽之谈。
进入九月,宋朝的两府重地再次迎来重大的人事变动。由于西夏人不断地在边境地带制造事端并导致双方不时地发生较大规模的军事冲突,宋朝这边决定派遣一个两府高官前去西北主持大局。王安石和韩绛两名参知政事都奏请前往陕西,但韩绛最终说服王安石和赵顼由他去兼任这个陕西安抚使。边事虽然紧要,但此时宋朝的当务之急还是变法,还是稳住新法,而这事非王安石不可为。
韩绛离京之后,宰相曾公亮也在几天之后被罢相,他倒不是被谁给整下台的,而是他自己主动申请的。曾公亮在这之前就已经屡次请求以老致仕,但赵顼都给拒绝了,可在几天前他却当众出了一次丑——赵顼赐茶于辅臣,曾公亮上前接茶的时候竟然因为老腿不利索而当场扑倒在地,也不知道这是否是他刻意为之,反正最后他因为此事而成功地来了个“功成身退”。赵顼授他守司空兼侍中、遥领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并且允许其五日一奉朝请,简单说就是曾公亮从此便可以在京城里颐养天年了。
曾公亮罢相后,赵顼将枢密副使冯京调任为参知政事,而翰林学士兼三司使吴充则进入枢密院出任枢密副使。与此同时,宋朝此时的头号笔杆子司马光也终于在这个月“得偿所愿”地离开了京城,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来看看他此时的头衔:翰林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史馆修撰,在司马光的这一串头衔面前,就连此时以文采和雄辩而闻名于京城的的苏轼都会觉得目眩神迷。
司马光的最终归宿是远赴陕西京兆府出任永兴军知军,如此司马光不但是“荣归故里”,而且也算得上是一名封疆大吏了。然而,司马光并不会因此而觉得荣耀,以至于当赵顼表示希望他能够留心一下边事时,司马光竟然有些赌气似的说道:“臣守长安,安知边鄙?臣不敢知职外事!”
谁都知道永兴军就是宋朝在陕西境内的最大藩篱和屏障,而永兴军知军更是肩负着为宋朝镇守西门大门的重任,但司马光却说出了这等荒谬可笑之言。可是,当赵顼说出另一句话时,司马光立即是两眼放光,那场面就如是垂死之人突然见到了活菩萨。
赵顼说道:“本路民间利病当以闻!”
相信这句话如果被王安石听见定然会让王相公当场吐血而亡!这话说明了什么?而赵顼之所以决定让司马光出任永兴军知军又说明了什么?无疑,身为皇帝的赵顼并不是在心底对王安石和新法以及新党完全信任,这个年轻人深得帝王之术的精髓,他虽然倚重王安石但并不意味着他会完全顺从王安石,这一点从他坚持重用反对新法的冯京就可以看出端倪,而他此时对司马光说出这句话就更是暴露了他的心性:他需要用反对派去制衡和监督新法派。
听到赵顼说出这句意味深长的话,司马光立即领命回道:“臣遵旨!”
司马光就这样满血复活了!
不但如此,在临行前他还得寸进尺地提了一个要求:“臣恳请在陕西废除青苗法,另外听说王安石最近在搞什么助役法,臣觉得这个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请陛下恩准臣将青苗法和这个助役法一并在陕西予以废除!”
司马光这就显得有些得陇望蜀了,赵顼明确表示拒绝:你就是负责给我打小报告的,其他的事你不要乱来。
从这里我们也不难看出王安石的变法为何会步履维艰乃至于最后搞成那个样子,这里面首先是皇帝本人对新法缺乏绝对的信任和支持,其次就是反对派想尽各种办法阻挠新法的施行,司马光是在请求在他的辖地里废除新法,而诸如范纯仁这等胆大之徒则是直接在其辖地里拒不施行新法,再加上新法集团内部后来各种内斗以及旧党势力在朝堂之上的成功复辟。如此局面,新法岂能不遭遇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