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铨试风波(1/2)
第七章铨试风波
吏部铨选的大门在晨光中缓缓开启,赵五深吸一口气,迈入决定他仕途起点的考场。
“身、言、书、判”四才之试,不仅考验学识,更是智慧与心性的较量。
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舞弊风波,将赵五卷入比科举更为复杂的官场漩涡。
清晨的吏部南院,气氛比礼部省试时更为凝重。天色未明,已有数百名新科进士聚集在门外。他们身着崭新的青袍,脸上交织着期待与不安。今日是铨试之日,通过者方能真正踏入仕途,获授官职。
赵五站在人群中,目光扫过巍峨的吏部衙门。与省试侧重经义策论不同,铨选更重实务,考核“身、言、书、判”四才。其中,“判”文尤为关键,考察的是处理政务、撰写判词的能力。他想起前世熟读的律法案例,心中稍定,但也不敢有丝毫松懈。
“唱名——赵五!”
赵五整了整衣冠,应声步入考场。第一关是“身”与“言”的考察。数位吏部官员端坐堂上,目光如炬。赵五从容行礼,应答时声音清朗,言辞得体。他本就身形挺拔,重生为少年后更显英气,加之两世为人的沉稳气质,给考官留下了颇佳的印象。
接下来是“书”试。赵五铺开宣纸,凝神静气。笔锋落下,一幅《兰亭序》节选跃然纸上,笔法融汇古今,既有唐楷的端庄,又透出晋人的飘逸。监察考场的考功员外郎微微颔首,眼中闪过一丝赞许。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判”试开始了。试题发下,是一桩关于漕运粮赋纠纷的案例:某县漕吏指控乡绅隐匿田亩,逃避赋役;乡绅则反诉漕吏苛征滥罚。案情错综,涉及唐律《户婚律》与《厩库律》的适用。
场内顿时响起一片轻微的骚动。不少进士虽熟读经史,却对此类实务一筹莫展,笔下滞涩。赵五却心中一动,这案例与他前世听闻的诸多赋税纠纷颇有相通之处。他并未急于下笔,而是仔细推敲案情细节,梳理律法条文。
他首先点明赋役均衡乃国家根基,继而批驳漕吏“不察实情而妄加征敛”有失职守,同时指斥乡绅“隐匿资产而罔顾国法”亦属不当。判决的核心在于核查田亩:主张由州府另遣清干官员,会同乡里父老,重新丈量土地,据实定等。对于已多征的赋税,责令退还;对于故意隐匿者,则按律惩处。
(唐代官员需具备处理实际政务的能力,判文写作要求“文理优长”,能够合理运用法律和情理断案。)
文成,赵五自觉理据充分,条理清晰。他特意以端庄而不失风骨的楷书誊写,以示郑重。交卷时,他注意到邻座一位出身京兆韦氏的进士郑昉,正眉头紧锁,额角渗汗,似乎遇上了难题。赵五未曾多想,揖手一礼便退出考场。
数日后,铨试结果张榜公布。赵五的名字赫然列在第二等,获拟授职为同州冯翊县尉。虽只是从九品下的基层官职,却是亲民要职,堪称美仕,更是难得的历练之阶。他强压心中激动,正欲回寓所准备后续手续,却被一位吏部小吏悄悄拦住。
“赵进士,考功员外郎有请。”
赵五心中疑惑,跟随小吏来到一间僻静的廨房。方才端坐主位的考功员外郎此刻面色凝重,屏退左右后,低声道:“赵五,你可知你的判文险些被人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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