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公堂舌战(2/2)
县令也被师爷的失态和那突然展开的、布满血印的状纸吸引了目光。他皱眉凑近一看,当看清那密密麻麻、狰狞可怖的血指印时,他的瞳孔骤然收缩,脸上的倦怠和不耐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度的震惊和凝重!
他为官多年,见过无数状纸,绢布的、宣纸的、写满锦绣文章的、按着红手印的……却从未见过如此……如此骇人又直击心灵的诉状!这得是多大的冤屈,多深的绝望,才能让这么多妇人用咬指滴血的方式来表达?!
李屠户那句“擦腚都嫌硬”的污言秽语,还回荡在空气中,但与眼前这血淋淋的诉状一比,显得何其丑陋、何其可笑、何其渺小!
县令猛地抬起头,目光如电,射向刚才还嚣张跋扈的李屠户,声音陡然变得无比严厉,带着冰冷的怒意:“李三!你刚才说什么?!你再给本官说一遍?!”
李屠户也被那摊开的血书吓了一跳,但他兀自嘴硬:“老……老爷,小的就是说……那状纸污秽……”
“污秽?!”县令猛地一拍惊堂木,巨响震得李屠户一哆嗦,“本官看!最污秽的是你的心!你这刁民!光天化日,行凶抢粮,铁证如山,还敢咆哮公堂,污蔑苦主!来人!先掌嘴二十!”
衙役们见县令震怒,哪敢怠慢,上前两人,按住李屠户,噼里啪啦就是一顿嘴巴子,打得他杀猪般嚎叫,满嘴是血,再也说不出半句浑话。
公堂上的形势,瞬间逆转。
县令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了一下情绪,目光复杂地看向依旧站得笔直的赵小满,声音缓和了些,却带着前所未有的认真:“赵小满,你……细细说来。这血书,究竟是何缘由?”
赵小满看着眼前这一幕,心中冰冷一片。她知道,起作用的不完全是冤屈,更是这血书带来的视觉和心理上的巨大冲击。
她上前一步,声音平稳,开始陈述。她没有哭诉,只是客观地叙述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并将背上的《大永律例》取下,翻到早已准备好的那一页,指出对应的法条。
“……故,人犯李三,白昼抢夺,赃物折价远超五斗,又兼踹伤苦主王田氏,致其腿骨断裂,伤势沉重。人证三十七人,血印为凭,物证有被劫粮袋、洒落麦粒及伤者可为证。人犯所为,触犯《户律》‘白昼抢夺’条,按律当‘杖一百,徒三年’!恳请青天大老爷,明正典刑,以儆效尤!”
条理清晰,证据链完整,法条引用准确。
县令听着,看着眼前这个瘦弱却言辞犀利、引律例如同背书般的村女,再看看公案上那幅血淋淋的诉状,心中早已信了八九分,更添了几分惊异。
惊堂木再响。
“李三!你还有何话说?!”
已被打懵的李屠户,瘫在地上,只剩下了哼哼的力气。
县令当堂判决:李屠户抢粮伤人之罪成立,依律重责八十杖(已掌嘴二十折算部分),暂押大牢,待上报刑房核准后流徒。所抢粮食双倍追偿,并赔付王田氏医药费、误工费共计纹银五两。肉铺污染,系苦主激愤之举,不予追究。
赵小满躬身:“谢青天大老爷明断。”
她走出县衙时,阳光刺眼。背后,是李屠户被拖下去行刑的惨嚎。
她赢了。用三十八个血指印和一部冰冷的律法,赢了一场看似不可能的官司。
公堂舌战,唇枪舌剑背后,真正刺穿谎言与偏见的,是那密密麻麻、无声呐喊的血色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