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到“土地注册处”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二)(2/2)
这话算是把窗户纸捅破了——“以后办什么事方便”,潜台词就是“你想解决‘大洼地’的麻烦,就得先配合我们做这场宣传”。
沈卫东心里冷笑,面上却点头应下来:“既然Sir都这么安排了,我肯定配合。只是还要麻烦政府多费心,我确实没跟媒体打过交道。”
“好说,好说!”Sir见他应了,脸上的笑意更浓,抬手看了眼表,“那明天上午十点,你带着地契原件过来,先办产权转移手续,媒体那边我们已经联系好了,手续一办完就采访,半个钟头就能结束。”
沈卫东起身道谢,跟泉叔、郝强一起走出注册处的办公楼,坐进车里才松了口气。
泉叔一边发动车子,一边低声问:“沈先生,政府这是想借媒体把你推到前面啊,‘大洼地’的事,以后怕是更绕不开了。”
沈卫东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掠过的街景,手指轻轻敲着膝盖:“我知道。他们管不了的烂摊子,想让我来扛名头。不过也好,先借着这采访把‘地主’的身份坐实,往后跟‘大洼地’那些人谈,倒也多了个由头。”
他掏出烟点燃,烟雾里眼神沉了沉——港岛政府想拿他当枪使,可他沈卫东也是乐享其成,不就是宣传吗?
等所有媒体报道了他是“大洼地”主人,在港岛他就不是无名之辈了。
产权到手、采访做完,这“大洼地”的麻烦该怎么解,就让它顺其自然吧,反正自己暂时也没想好怎么去使用那块地。
车到了中环嘉华国际大厦,找到启辰律师事务所时,孙启辰律师已经接到埃迪的电话,正在办公室等着沈卫东。
赠予契据的公证手续很简单,没用上一个小时就结束了。
第二天,泉叔开车过来接上沈卫东和郝强,九点半多钟到了港岛政府土地注册处。
沈卫东直接去了“土地注册官”办公室。
Sir见到沈卫东来了,寒暄几句,就领着他去了办公大厅。
埃迪过来指引沈卫东到提交柜台,办理正式注册手续。
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1898年港岛政府土地事务署官契原件、1958年无偿赠予契据原件、身份证明文件(沈卫东的内地身份证明和港岛临时居留证明)、律师签署的摘要表格。
沈卫东听从了律师建议,提前办理了公证手续,便将公证文件一并递交。职员仔细检查每份文件,在表格上做标记,然后开具了一份收据,上面有每个文件对应的orialnuber(摘要编号)。
提交完文件后,沈卫东被指引到缴费窗口。根据当时的收费标准,他需要支付:注册费(按土地估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共计港币1200元;印花税(根据赠予契据的土地估值计算),缴纳了港币5000元;档案查阅费,港币300元(因需调阅1898年的原始档案)。
沈卫东没想到办理产权转移的各种费用加一起还不到一万块钱,心里虽然有疑惑,脸上却没显露出来。
他交完费用,签署完最终确认文件。
工作人员将一份盖有港岛政府土地注册处印章的注册证明书交给沈卫东,上面清晰地记录着:西环第147号地段产权已转移至沈卫东名下,生效日期为提交申请之日。
“沈先生,恭喜您完成了所有手续。”工作人员微笑着说,“这份注册证明是您产权的合法凭证,但根据《土地注册条例》,它只证明您的文件已登记并享有优先权,不绝对保证产权无争议。”
沈卫东接过注册证明书,手指轻轻拂过上面的印章,心中既感慨又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