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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着名的粪坑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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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屏上,“张三”的扮演者罗老师推了推眼镜,语气严肃起来:“

这些年,有个案例特别经典,堪称‘正当防卫’的教科书——就是鼎鼎大名的‘粪坑案’。”

各朝代的人瞬间竖起了耳朵。前有“冥币嫖资案”的荒诞,这“粪坑案”听着就带劲,还扯上了“防卫”,显然是要说道理的。

【“故事发生在80年代,一位妇女在半山腰骑自行车,遭遇歹徒。

歹徒想强奸她,武力胁迫,妇女知道硬拼可能遭殃,便假装同意,说‘这儿地不平,找个平点的地方’。”】

【“歹徒一听乐了,觉得她想通了,乐呵呵地带她走,走到一处冰面旁。

妇女说‘你先脱衣服吧’,歹徒更开心了,以为她要主动,美滋滋地开始脱。就在这时,妇女猛地把他踹进了旁边的粪坑!”】

“好!”朱元璋一拍大腿,眼里闪着光,“这女子有急智!不硬拼,先稳住,瞅准机会下手,比那些只会哭哭啼啼的强多了!”

李世民也点头:“临危不乱,懂得示弱藏锋,是个有胆色的。”

他想起大唐的律法里,虽有“斗讼律”,却没专门的“强奸罪”罪名,遇着这种事,多按“强盗”或“略人”定罪,此刻听这案例,倒觉得该补上这一条。

【“歹徒掉进粪坑,挣扎着想爬出来,妇女上去又是一脚,给踹了回去;歹徒第二次爬,她再踹;第三次,歹徒没爬起来,死在了粪坑里。”

罗老师顿了顿,问道,“问题来了:这妇女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这还用问?”李世民眉头一挑,语气果决,“歹徒欲行不轨,死有余辜!女子是自保,凭啥定罪?换作是朕,也觉得她无罪。”

旁边的李承乾轻声道:“父皇,儿臣查过,我朝之前的律法,确实没有‘强奸罪’这一说,遇着这种事,多按‘欺凌良家’论罪,量刑也轻。

这案例倒提醒咱,该在律法里明确这种罪行,也好护着百姓。”他年纪虽轻,却已懂得从案例里琢磨律法缺陷。

【“有人说,第一脚是正当防卫,毕竟歹徒还在实施侵害;但第二脚、第三脚,歹徒已经掉进粪坑,侵害算结束了,这时候再踹,就是事后防卫,得算过失杀人或故意伤人。”罗老师抛出争议点。】

“放屁!”

朱元璋瞪了眼旁边附和“事后防卫”的大臣,怒道,“掉进粪坑就不算侵害了?他爬上来不是还得作恶?难不成等他爬上来再奸淫掳掠,女子才能动手?那叫啥防卫?那叫等死!”

朱标在旁温声道:“爹,后世或许有更细的标准。比如‘侵害是否彻底结束’,若歹徒还有继续侵害的可能,防卫就不算‘事后’。

这案例的关键,是看女子的行为是不是‘一体防卫’——从示弱到踹人,再到阻止爬起,都是为了阻止侵害,该算连贯的行为。”

朱元璋哼了一声,却没反驳——他知道儿子说得在理,只是气不过那些“事后诸葛亮”的论调。

【罗老师笑了笑,语气带了点激愤:“咱换位思考下,你是那妇女,面对一个想强奸你的歹徒,他掉进粪坑,你会只踹一脚就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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