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灵异恐怖 > 增广贤文,俗语不俗 > 第166章 “不求金玉重重贵,但愿儿孙个个贤。”

第166章 “不求金玉重重贵,但愿儿孙个个贤。”(1/2)

目录

引言:一句俗语的文明重量

当我们在物质主义狂飙的21世纪回望,“不求金玉重重贵,但愿儿孙个个贤”这句镌刻于农耕文明肌理中的家训,恰似一面青铜古镜——镜中映照着古人对生命价值的终极思考,也折射出现代人在财富焦虑中的精神迷途。它以近乎极简的对仗,道破了一个跨越千年的生存智慧:当“金玉”代表的物质资本与“贤”象征的精神资本在历史天平上较量时,前者如流沙易逝,后者却似精金永固。这种价值观的取舍,绝非简单的道德说教,而是中华民族在漫长岁月中淬炼出的家族存续密码,其背后关联着教育哲学、社会伦理、文化基因的深层建构。本文将从六大维度展开解读,试图在8000字的篇幅中,还原这句俗语所承载的文明重量。

一、语义考古:“金玉”与“贤”的符号学解码

1.“金玉重重贵”的物质隐喻与历史语境

“金玉”在甲骨文与金文中,本指未经雕琢的玉石与金属,至周代成为礼乐制度的物质载体——鼎彝以金铸,礼器以玉成,“金玉”遂与“贵”形成制度性绑定。《诗经?小雅》“金玉其相”以金玉喻君子德行,尚未完全剥离精神属性;但到战国以降,随着商品经济萌芽,“金玉”逐渐成为财富的显性符号。《史记?吕不韦列传》载“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此处“千金”已脱离实物形态,成为货币财富的代名词。而“重重贵”的叠用,强化了物质积累的层级感,暗合传统社会“士农工商”等级制度下,商人以财富僭越社会地位的焦虑——即便富可敌国,仍需通过“金玉”堆砌证明自身价值。

这种物质崇拜在明清时期达到顶峰。明代《增广贤文》中“黄金未为贵,安乐值钱多”的反题,恰从侧面印证了“金玉贵”观念的盛行;而清代《红楼梦》中贾府“白玉为堂金作马”的奢华,最终落得“忽喇喇似大厦倾”的结局,则成为“金玉之贵”易碎性的文学注脚。古人对“金玉”的认知,始终存在双重性:既承认其作为生存基础的工具价值,又警惕其对精神世界的异化,这种矛盾在“不求金玉”的表述中达到和解。

2.“贤”的语义流变与价值重构

“贤”字从“臤”(手持权杖)从“贝”,初义指能以智慧管理财富之人,商代卜辞中已有“贤能”之称。至周代,“贤”纳入礼乐文明体系,《周礼?天官》将“贤”列为“六德”(知、仁、圣、义、中、和)之首,完成从技能型定义到道德型定义的转变。孔子提出“见贤思齐焉”,将“贤”升华为普遍化的人格理想;孟子进一步赋予其“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的社会担当,使“贤”成为连接个人修养与天下治理的精神纽带。

值得注意的是,“贤”的内涵在不同时代呈现动态调整:汉代“举孝廉”制度使“孝”成为“贤”的核心指标;唐代科举取士则将“贤”与“文才”深度绑定;宋明理学时期,“贤”被注入“存天理灭人欲”的哲学内涵;至晚明泰州学派,“贤”的标准开始向“百姓日用即道”的世俗化转向。这种流变印证了“贤”并非静态的道德标签,而是随着社会需求不断重构的价值坐标系,其核心始终指向“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追问——这恰是“但愿儿孙个个贤”跨越时代的生命力所在。

二、历史维度:从家训传统看“重贤轻财”的家族智慧

1.家训文献中的“贤财之辨”

中国家训传统可追溯至西周,周文王《保训》竹简中“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山,恐求中”的训诫,已暗含“贤”源于实践的朴素认知。战国时期,《颜氏家训》的雏形——颜之推《诫子书》直言“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首次将“财”与“技”(贤的技能维度)置于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到宋代,家训进入成熟期,袁采《袁氏世范》提出“子弟宁拙于智虑,勿巧于诈伪;宁钝于闻见,勿敏于奔走”,将“贤”的标准具体化为拒斥机巧、崇尚笃实的行为规范。

明代是家训发展的高峰,朱柏庐《朱子家训》“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的训条,将“贤”的培养与经典教育绑定;霍韬《霍氏家训》更设“劝读书”专章,规定“子弟年十五以上,资质聪敏者,令习举业;稍钝者,亦令习书算,务要通晓”,体现对“贤”的差异化认知。这些家训共同构成一个叙事逻辑:金玉之贵如朝露,唯有子孙贤良才能使家族获得“文化生命”的延续,正如清代张英在《聪训斋语》中所言:“予尝有言,富贵者,天地之公物,以义取之,以礼守之,以仁利之,则德载焉。”

2.家族兴衰史中的实证案例

山西乔家大院的兴衰堪称“贤财之辨”的活教材。乔家始祖乔贵发以豆腐生意起家,至第三代乔致庸时,以“信、义、利”为经商准则,其治家格言“求名求利莫求人,须求己;惜衣惜食非惜财,缘惜福”将“贤”融入商业伦理,使乔家成为晋商典范。但到第五代乔映霞之后,家族子弟沉溺鸦片、赌博,虽坐拥票号财富,终因“贤才”凋零而在民国时期衰败。这与同期宁波钱氏家族形成鲜明对比——钱氏自五代吴越王钱镠定下“子孙虽愚,诗书须读”的家训,千年间涌现钱穆、钱钟书、钱学森等“贤才”,印证了“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的历史规律(《格言联璧》)。

更具深意的是宋代司马光家族。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中痛斥“近世风俗尤为侈靡”,以自身“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纯有帛”的俭朴,为子孙树立“贤”的榜样。其侄司马康“口不言财”,官至起居郎,延续了家族清誉。这种“以贤守财”的智慧,恰如明代思想家薛瑄所言:“财者,民之膏血,取之过多,则其国危;蓄之过多,则其家危。”

三、哲学根基:儒家“成德之教”与“贤”的本体论建构

1.从“性相近”到“贤可学”:儒家教育哲学的奠基

孔子“性相近,习相远”的命题,为“贤可学而至”提供了理论基础。在《论语》中,“贤”的培养被拆解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实践路径——“道”是终极价值,“德”是行为规范,“仁”是情感基础,“艺”是技能支撑,四者构成“贤”的完整坐标系。孟子进一步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将“贤”从少数人的特权变为人人可及的人格理想,这种“平民化”转向,使“但愿儿孙个个贤”的祈愿获得普世意义。

宋明理学对“贤”的哲学建构更趋精密。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注解“贤”为“才德之称”,强调“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解决了“才”与“德”的张力问题;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则将“贤”的修养落实到日常实践,提出“在事上磨练”的方法论,使“贤”不再是抽象的道德概念,而成为可操作的生命实践。这种哲学化的建构,让“贤”超越了家族伦理范畴,成为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精神支点。

2.“贤”与“贵”的价值排序:对世俗成功学的超越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贵”有双重定义:《孟子?万章下》区分“天爵”与“人爵”,“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将“贤”归为“天爵”,视为高于“人爵”的终极价值。这种价值观在《庄子?秋水》中得到呼应:“鹓雏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以寓言形式拒斥“金玉之贵”的诱惑。北宋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横渠四句,更将“贤”的内涵从个人修养扩展至宇宙担当,使“贤”成为连接个体生命与天地大道的精神桥梁。

这种超越性在魏晋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竹林七贤拒绝与世俗同流,阮籍“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的放达,嵇康“宁作沉泥玉,不为媚渚兰”的孤高,本质上是以“精神之贤”对抗“世俗之贵”。这种精神传统深刻影响了后世家训,如明代杨继盛《临终遗子书》所言:“人须立志,初时立志为君子,后来多有变为小人者。若初时不先定向,终无所成……吾儿当以是为鉴。”

四、社会功能:“贤治”理想与传统中国的治理逻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