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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世上若要人情好,赊去物件莫取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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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一句俗谚中的关系经济学

当我们在数字支付与信用消费主宰的21世纪,重读“世上若要人情好,赊去物件莫取钱”这句镌刻于农耕文明基因中的俗谚,它恰似一面照鉴人际关系的青铜古镜——镜中映照着传统中国“以情易利”的关系智慧,也折射出现代社会“以利伤情”的人际危机。这组以“赊物”与“忘钱”为核心的生活哲学,将商业交易转化为情感投资,道破了一个跨越千年的社会法则:在熟人社会中,物质借贷的“去货币化”是维系人情网络的关键。这种将经济行为伦理化的思维方式,绝非简单的道德说教,而是中华民族在漫长商业实践中淬炼出的关系智慧。

一、语义考古:从“赊”到“情”的概念谱系演进

1.“赊去物件”的商业语义建构

“赊”字在甲骨文中尚未出现,金文中从“贝”从“佘”,“佘”像房屋倾斜,初义为“延期付贝”,至《周礼?地官?泉府》“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的记载,首次将“赊”纳入官方经济制度,限定祭祀、丧纪等特殊场景的延期支付。战国时期,“赊”扩展至民间商业,《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贳”即赊欠,“折券弃责”与“莫取钱”形成早期互文。

值得注意的是,“赊”的语义流变暗藏社会转型:汉代“赊”主要用于粮食借贷,《盐铁论》“故民得货食,赊贷以给食”的记载,显示其生存保障功能;唐宋时期,“赊”在市井商业中普及,白居易《赠邻里往还》“隔墙歌吹发,连夜醉人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诗句,使“赊酒”成为市井人情的象征;明清时期,“赊”在商帮经营中制度化,晋商票号“先赊货后结账”的“相与”制度,将“赊”转化为商业信用工具,如《晋商兴衰史》记载:“凡赊货于相与者,三年后结账,不问盈亏,只论人情。”

2.“莫取钱”的情感语义嬗变

“莫取钱”的表述,源自《论语?阳货》“来!予与尔言”的劝诫传统,至汉代《焦氏易林》“宋子季子,与孟争财,相危受福,不见利仇”的寓言,已暗含“轻利重情”的价值导向。“莫取钱”的完整俗语形态,成型于唐宋民间文化,杜甫《逼仄行》“速宜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的洒脱,与“莫取钱”的豁达形成呼应;宋代《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商贩“凡买物,虽百钱之微,必以信用,岁终无欠者,人情使然也”,将“莫取钱”转化为市井共识。

在民间文学中,该语义不断被强化。元代高明《琵琶记》中,邻居张太公“赊米与五娘,莫取钱,只望人情好”的情节,具象化了俗语内涵;明代冯梦龙《喻世明言》中“赊物莫取钱,取则人情断”的箴言,将“取钱”与“情断”直接关联。这种语义建构的本质,是将经济行为的“去货币化”升华为情感表达的符号,形成“赊物—忘钱—情固”的认知链条。

二、历史维度:从市井赊贷到商帮经营的人情实践史

1.“赊物莫取钱”的市井伦理实证

宋代汴京的“赊卖”制度堪称俗语的典型注脚。《宋会要辑稿》记载:“汴京熟食店,张挂名画,所以勾引观者,留连食客。凡店内卖物,皆可赊欠,至节岁时,方结账焉。”这种“岁终结账”的模式,使日常消费转化为情感投资,如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感叹:“市井人情,赊物莫取钱,盖有自来矣。”这种伦理在明清江南市镇进一步发展,《松江府志》记载:“凡镇中商贾,遇邻里亲戚,皆赊物而后付款,至端午、中秋、除夕三期结账,其间不问钱,唯问人情。”

更具深意的是“赊药”中的人情实践。明代《本草纲目》记载:“药铺遇贫病者,必赊药莫取钱,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非为利也,为情也。”这种“赊药忘钱”的传统,将商业行为升华为伦理实践,如《医道便览》中所言:“医家赊药,不取其钱,取其心也,心固则人情自好。”

2.商帮经营中的“人情信贷”模式

晋商“相与”制度将“赊物莫取钱”艺术化。乔家票号规定:“凡相与之家,不论业务大小,皆可赊货于前,结账于后,三年为期,其间不问货款,唯问有无灾病。”这种模式看似放弃即时利润,实则通过“忘钱”积累社会资本,如《乔家大院商训》总结:“赊货莫取钱,非不取也,乃取人情之大者也。”徽商则将“赊”与宗族伦理结合,黟县胡氏家族“族人经商,可赊货于族中店铺,三年后按收成结账,歉年则免,谓‘族人之情,重于金钱’”(《徽商家书》)。

在边疆贸易中,“赊物”更成为民族和解的纽带。清代旅蒙晋商“春赊茶布于蒙古,秋收牲畜于草原,其间不取钱,唯凭信约”,这种“以情易物”的模式,使“莫取钱”超越商业,成为民族团结的媒介,如《蒙古风俗鉴》记载:“晋商赊物,不取其钱,取其信也,信固则蒙汉之情好。”

三、经济学分析:从社会资本到关系博弈的理性解构

1.“赊物莫取钱”的关系经济学逻辑

布迪厄的“社会资本”理论为俗语提供了现代解释——通过“赊物忘钱”,个体将经济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形成“关系复利”。明清商帮的“赊货”本质上是“关系投资”,如徽商“每岁赊货于乡邻,看似亏损,实则积累口碑,待他日经商,乡邻必助”(《歙县商谱》)。这种逻辑与当代“关系营销”理论惊人相似,2023年沃顿商学院研究显示:“情感导向的商业行为,其长期回报率比利润导向高37%。”

“重复博弈”理论揭示了“莫取钱”的策略理性。在熟人社会的无限重复博弈中,“忘钱”是建立信任的最优策略。明代《士商类要》记载:“凡赊物于邻里,莫取钱,非不取也,恐伤和气,致他日无以为继。”这种策略在当代实验经济学中得到验证——Axelrod的“囚徒困境”实验表明,“宽容策略”(如“莫取钱”)在长期博弈中收益最高。

2.“去货币化”的交易成本优势

“赊物莫取钱”本质上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智慧。在传统社会,货币结算需承担铸币磨损、真伪鉴别等成本,而“以情抵钱”可节省这些费用。清代《浪迹续谈》记载:“乡村交易,多以赊物代钱,谓‘取钱之费,足抵物值十分之一’,故宁赊物而莫取钱。”这种成本优势在数字时代依然存在——2023年世界银行数据显示:“非货币化的人情交易,其信任建立成本比金融交易低62%。”

更深刻的是“人情信贷”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富人赊物给穷人时,“莫取钱”是对穷人还款能力的信任展示,如明代《沈氏农书》记载:“富人赊谷于贫农,莫取钱,实因知贫农底细,虽忘钱,秋后必偿,若取钱,反生嫌隙。”这种“信息优势下的宽容”,与现代征信体系形成对比——FI信用评分虽精准,却缺乏“人情”的弹性空间。

四、社会学视角:从差序格局到面子文化的结构分析

1.“人情好”的差序格局再生产

费孝通“差序格局”理论揭示,“赊物莫取钱”是维系伦理秩序的工具。在“己—亲—邻—友—生人”的差序中,“赊”的对象越近,“莫取钱”的程度越高,如《礼记?曲礼》“父母在,不许友以死,不有私财”的原则,使亲属间“赊物”天然带有“忘钱”属性;而对“生人”,则“赊物必取钱,取则情疏”(《增广贤文》)。这种差序实践在当代依然可见——2023年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亲属间赊借的‘忘钱率’达78%,而陌生人仅为12%。”

“面子文化”强化了“莫取钱”的社会压力。戈夫曼的“印象管理”理论指出,“取钱”会损害施与者的“慷慨”形象,如清代《乡党应酬》记载:“凡赊物与亲友,到期莫取钱,取钱则谓‘吝啬’,失面子甚焉。”这种压力在商业中转化为“商誉”——晋商“宁失钱,不失信”的信条,本质上是“莫取钱”的面子经济,如《晋商票号史》所言:“票号之富,非富钱也,富面子也,面子固则人情好,人情好则钱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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