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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冯宁的想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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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广州府忙完认亲的事情后,陈远文就把精力放在再购买一套房产上面,拥挤的住房,让陈远文度日如年。

就在陈远文想着要不要放弃书院街这里的房子,跑到远一点的地方去买房时,突然收到牙行的通知,说他家的右边的住户居然愿意转让房产,但要价要比市面多一成。

陈远文本就很舍不得这套有假山流水和锦鲤池的房子,听闻领居愿意割爱出售,当下立即按照领居的出价1000两到官府进行交易过户。

右边的那套房子比陈远文现在还要大一倍,是两进的房子,有十多间房,可以把两套房子的院子打通,连成一个三进的院子,原来两进房子的后罩房还可以改造成仆人的房子。

于是,陈家老宅的男人们也不再嚷嚷着无聊了,每天活力充沛地投入到房子的改造工作,即使陈远文请了工程队也阻挡不了他们参与的热情。

而陈郎中则对院子的花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带着康哥儿琢磨着种些什么草药才好,腰也不酸,腿也不疼,也不吵着回陈家村了。

阿婆冯氏则和冯余氏带着秀兰秀菊和冯家的两个小姑娘一起做针线活,指点四位小姑娘的刺绣活,日子过得悠闲又自在。

忙完房子的事情,陈远文就忙着买管家和仆人的事情,这么大的房子,还有那么多琐事,没有人帮忙做事肯定不行。

明朝《大明律》规定,庶民蓄奴属违法,但秀才、举人等士绅阶层可合法使用奴婢。例如,公侯之家奴婢不得超过20人,一品官12人,二品10人,三品8人,但秀才蓄奴未被单独列出具体数字。

陈远文对《大明律》研究精细,明朝对秀才使用奴婢的具体数量未在律法中直接记载,秀才作为生员阶层,享有蓄奴特权,但需遵守等级限制。

陈远文特意咨询了专业的牙行,答复是一般都是限制在4人左右,而且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毕竟雇佣关系对于‘豪强’而言,不如家生子或是买断的奴仆好用且放心。

故而,从明开始,民间豪强们运用了另外一种方式来收取奴仆——‘儿女不孝,父母打死,而官府不论’。

也就是‘契约子女’,俗称干儿子干女儿,闽粤叫做‘契子契女’。

明以前,一旦结下干亲,彼此双方都有了相应的责任,‘父者’必须要为小辈们谋取出路,或是给口饭吃,而小辈们则以忠诚待之。

明中后期,则变了,‘结下干亲’的另一种方式内的人,不仅仅要改姓氏,改祖宗,还成了家生子,家奴(除非门当户对,才是真的结干亲)。

在南方,尤其是闽粤等多山少田的区域、和明末清初巨变中未受到太多破坏的区域内,结干亲来收取奴仆的方式,在清代依旧是存在。

当然,这种方式也完全被豪强们运用得当,清代南方的奴仆也有三六九等,得到主家认可,改姓改宗的家奴,才是心腹。那些还有着本家姓氏,或祭祀自家祖先的奴仆,多是外宅奔走的下等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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